美国学生不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很独立,大事、小事都由自己安排决定。这和他们从小的家庭教育有关,也和整个社会崇尚自我有关。
美国法律规定,16岁可以考取汽车驾驶执照。我的美国同学Amanda非常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在她16岁生日那天早晨,她起床后就看到了一张爸爸、妈妈写的生日贺卡,同时还附有一张图。她按照图上的指引,从家里的不同角落先后找到了车内装饰物、擦车工具,最后找到了一个精美的纸袋,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把汽车钥匙。Amanda跑到屋外,看到院子里停着一辆新车。她欣喜若狂。早餐的时候她的家长和她说好,只为她付了半年的购车贷款,算是送给她的16岁生日礼物。另外半年的贷款她需要自己付,同时汽车修理、保养和汽油费也由她自己负担。高兴之余,Amanda开始规划自己的打工计划,生活一下子紧张了许多。当她迎着同学羡慕的目光开车去学校时,很是得意了一阵。但没过几天,她又开始坐校车上学了(美国公立学校坐校车免费).我问她:“怎么不开车了?”Amanda说:“汽油费又涨价了,还是坐校车合算。打工攒的钱还得慢慢还贷款呢。”
这就是美国的家庭教育,凡事和孩子讲清楚,并不强迫其接受。在孩子同意的前提下,一切后果要自己承担。因此,不论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课外活动上,还是放在打工上,都是孩子自己的决定,自己心甘情愿的,所以,再苦再累再难,也没什么可抱怨的,自己的决定嘛!
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在关于人生设计的大事上同样如此。比如,关于高中毕业后上不上大学、上什么大学、学什么专业等等,美国孩子都是通过学校的升学顾问、大学招生咨询会上的专家、朋友、网络来寻找答案。很多人早早就想好了这些,并着手准备。家长会提出自己的建议,但一般都尊重并同意孩子的选择(其实家长知道,不同意也没什么意义).我的好朋友Kate大学想学新闻,她就有计划地利用假期时间去自己向往的大学参观、咨询,还参加有关的夏令营和会议,为的是对自己将要上的大学和专业有更多的了解。
中国的家庭教育,并不有意识地主动培养孩子学习以外的其他能力。大多数家长认为,一切和提高学习成绩无关的活动都是瞎耽误工夫。慢慢地,孩子的自主意识越来越淡,自立能力也越来越弱。这和家长对孩子培养的初衷南辕北辙,这难道不值得反思吗?
作者系北京市人大附中学生,2005年曾代表中国中学生赴埃及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同年赴美国参加了中美高中生交换计划,在休斯敦高中学习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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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朋友的手帕揣进自己兜里,或是从超市的货架上抓一块糖攥在手心儿,这样的事在2-5岁的孩子身上时有发生。而宝宝顺手牵羊的行为是仅此一次、还是在日后继续下去,则完全取决于父母对他这“第一次”的重视程度和所采取的态度。因为,孩子只有真正懂得了“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才能真正管住自己、手下留情。这双小鞋太好看了:一天,菲菲从圆圆家回来,小拳头攥得紧紧的,接着,在妈妈面前摊开小手,掌心托着一双袖珍水晶鞋。“阿姨给的?”菲菲若无其事地说:“是从阿姨家地上捡的。”为什么会这样:3、4岁的孩子拿别人的东西,是因为内心产生了需要感:“那个东西我没有”,“那个东西我喜欢”,“我想要”……这种需要促使孩子产生“拿”的行为。而且,他们通常认为,喜欢的、想要的东西就是自己的。
父母的不恰当做法:妈妈看着菲菲手里的东西,说:“我们两家关系好,但是其他小朋友家的东西绝对不能拿,记住了吗?”
父母的做法等于给孩子提供了一个错误信息:能否拿人家的东西,取决于两家关系的好坏。这不利于孩子理解“物权”的概念,也容易使之混淆是非,并将这个不当行为重复一百次甚至更多。
也许父母认为:这么个小东西,拿就拿了吧。但是,妈妈不要忘记有句古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孩子从小习惯了拿人家的“针”,长大了很可能去偷别人的“金”。所以,不该做的事情,一次也不能做。
达标态度
◎给物品找个主人:3、4岁的孩子没有“物权”概念和所属意识。因此,在家里,父母不妨借助游戏帮孩子建立“归属”概念,比如,玩认物游戏:看看哪些是爸爸的、哪些是妈妈的、哪些是自己的。告诉宝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物品,别人不能动。爸爸妈妈以身作则,比如拿宝宝的玩具,也要先经过跟宝宝说一声,这是让孩子学会尊重他人所有权的最佳方式。
◎体会他人的感受: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菲菲拿了圆圆的东西,妈妈要启发她想一想:“如果你喜欢的娃娃被别人拿走了,你能高兴吗?圆圆发现水晶鞋丢了,也会伤心的。”让孩子学会换位思考,体会别人的心情,感悟自己的行为不好。
◎带孩子立即归还动:妈妈马上带孩子归还物品,让宝宝亲自道歉:“对不起,我把你的东西拿回家玩了,现在还给你,请原谅。”以此给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记住这个教训,并使之学会勇于承认错误。
小朋友都有变形金刚:回到家,东东扎进自己房间好久不出来。妈妈进来,发现他津津乐道地摆弄着一只小小的变形金刚,一问才知道,东东拿了小朋友的。
为什么会这样:看到小朋友有什么,希望自己也有什么,这是孩子的天性。而在很多孩子都有变形金刚的情况下,东东一方面因为自己没有而感到自卑、同时又非常羡慕别人的东西,于是就采取“拿”的办法,使自己获得想要的东西。
父母的不恰当做法:妈妈看到孩子拿别人的东西,气得大吼:“你长大了是不是想当小偷、让警察抓走呀?”……
简单地把“顺手牵羊”与“品行恶劣”联系起来,对孩子有失公平;而恐吓也无助于孩子明白道理。
东东妈妈注意从小克制宝宝的欲望,让他知道适可而止,这种做法本身并没错。但是,妈妈要给东东做些解释。如果妈妈既不提供,又不解释,只是坚决而单纯地说“不”,就会使孩子失望。东东的行为实际是一种逆反。
达标态度
◎变“拿”为“换”:向东东讲明“不能随便拿别人东西”的道理,责成他第二天物归原主。同时告诉孩子: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世上所有的东西,而有些东西又是不值得买或没必要买的。如果你特别想得到某件玩具,可以用自己的玩具、书和小朋友的交换一天、两天或一个星期。
◎该买就买:对于小朋友普遍都有的,最好也给宝宝准备,比如和东东说好只买一两个变形金刚,在其他孩子玩儿得高高兴兴的时候,他也能加入其中,而不至于被冷落在一旁。这样,既能使东东获得与同伴游戏的乐趣,又控制了孩子的贪欲。
尝尝这块棒棒糖:从超市回来,3岁的雯雯忽然从兜里拿出一块棒棒糖:“妈妈,你吃。”妈妈仔细想想,刚才没买棒棒糖呀,就问宝宝:“告诉妈妈,是谁给你的?”“我在超市里自己拿的。”……
为什么会这样:在超市里,所有人都把自己需要和喜欢的东西往筐里放,孩子也学着大人的样子伸手去拿。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妈妈付款的过程。所以,必须要提前告诉孩子这个环节。
父母的不恰当做法:爸爸很生气:“你怎么能随便从超市里拿东西呢?如果下次再这样,要打屁股了!”说着,爸爸把手举起来,挥了挥。雯雯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到一边吃棒棒糖去了。
父母应该告诉孩子,在超市拿了东西必须交钱,而不是“不能随便拿东西”。爸爸的话容易使雯雯陷入迷惑。尽管态度严厉,但“下不为例”的做法很不可取。因为,这次雯雯吃了棒棒糖,下一次去超市,很可能就把今天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达标态度
◎再次去超市:遇到这种情况,立即带孩子回超市,让她亲自把钱交给收银员阿姨,说:“我刚才从这里拿了一块棒棒糖,没交钱,现在我来补交。对不起。”通过这个过程,让孩子永远记住这件事。
◎让孩子“买单”:以后带宝宝去超市时,一定要注意宝宝的行为。父母要把价签指给宝宝看,让他知道每一样东西都是有标价的。妈妈会把钱给收款的阿姨,才能拿走,这些东西才能属于我们。在结帐的时候,提醒宝宝:“我们该交钱了。”当然,也可以允许孩子选择一两样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将钱给宝宝,由他自己去付款,加深宝宝买东西要付款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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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早教误区,你中招了吗?(二)
4.拔苗助长
有的家长对宝宝的智力发展和成长期望值太高,在教育宝宝的过程中操之过急,不遵循宝宝身心发展和智力成长的规律,“拔苗助长”,却往往适得其反,造成宝宝负担过重,难以适应压力而产生消极的心理倾向和行为。比如,有的家长让2岁的宝宝学英语,让3岁的宝宝背唐诗、做数学题,这种方法不值得推广。
正确做法:对孩子来说,学就是玩,玩皮球锻炼宝宝的眼、手、脚协调能力,玩积木锻炼宝宝的创造力,玩插片锻炼宝宝的动手、动脑能力。这些能力都有利于今后的知识学习。
5.完全照书本养孩子
许多年轻父母多数以书为标准喂养孩子,有的过分认真地执行书本上的要求,认为这样才是科学的。比如书上说8个月会爬、1岁半会串珠子,如果自家的宝宝不会,就异常着急,以为是宝宝的智力发育有问题。其实,书本上的知识和要求不一定与孩子的实际情况相符。有的可能说话早些,有的可能走路早些,每个宝宝的成长路线都是不一样的。
正确做法:把书作为参考,一旦觉得宝宝与书上说的哪点不一样时,不要着急,综合考虑宝宝的发展,比如不会爬是不是因为穿得多啦,不会说话是不是因为没给他说话的机会。
6.以孩子为中心
有些父母在吃饭时,有好吃的要先给宝宝,宝宝要爱吃哪样,父母就不能动。这样一来,宝宝觉得只有这样才是正确的,如果哪天父母吃了他爱吃的东西,他会哭闹,而且宝宝会在与小朋友的交往中,也会以自我为中心,认为只有自己重要。这样的宝宝会变得不懂分享,不懂爱。
正确做法:把宝宝看成是家庭成员之一,吃东西时,无论父母爱吃与否,也要让宝宝分给每人一份,让宝宝学会分享,懂得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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