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孕期需要做几次B超?
据医院妇产科医师介绍,医学上并不认为B超对胎儿形成有影响,但是也不建议做得过于频繁。
怀孕早期1次:
在停经6周后,12周之前,除了妇科常规检查之外,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包块,结合其他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就可以考虑宫外孕的可能。所以一般提倡于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明确是否是正常妊娠或双胞胎等。
怀孕中期2次:
大约在16周-20周需要做第二次B超,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大体情况,确定胎儿是否存在畸形。如有畸形,此时中止妊娠 (需根据产科医生建议及相关政策),是比较适宜的。
在28周-32周做第三次B超:
此时可以根据胎儿的头径、骨骼的测量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胎儿的胎位,来预测孕妇是否能够自然分娩,主要起到调整胎位的作用。
怀孕晚期1次:
在38周以后到预产期前做第四次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和胎盘的功能,以及胎儿有无脐带绕颈。如果有羊水过少,胎盘钙化,胎儿脐带绕颈,需结合临床再考虑是否继续妊娠。
孕检B超最好要做几次
不少准父母对B超检查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做B超对胎儿没什么影响,又可以了解胎儿发育情况,多多益善,存在滥做B超的现象。究竟做多少次B超才更有利于宝宝和孕妇的健康呢?
专家说,“B超检查的次数无明确规定,主要是由医生根据临床需要来确定。正常情况下,建议孕妇在孕期做四次B超检查,以便充分观察胎儿在孕期的生长发育www.Tulaoshi.com情况。”
怀孕早期做第1次。在停经6周后、12周之前,除了应进行妇科常规检查之外,还应通过B超检查以确定宫内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包块,结合其他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可能属于宫外孕。所以,一般提倡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以明确是否正常妊娠或双胞胎等。
孕中期做第2次。大约怀孕20-22周时,需要做第二次B超检查,以便了解胎儿生长发育大体情况。这时,胎儿整体及内部结构均能显示出来,可以诊断胎儿畸形,特别是神经管畸形,如无脑儿、脊柱裂、明显的脑积水、脑脊膜膨出等;有些内脏畸形也可以诊断出来,如内脏外翻、内脏膨出、胸水及腹水、巨大膀胱、肾积水、多囊肾、胃肠道闭锁、四肢短小畸形、联体畸形、寄生胎、无心无头畸形等。而彩色B超还能诊断心脏及大血管畸形。
专家表示,如果胎儿出现畸形,此时中止妊娠 (需根据产科医生建议及相关政策),是比较适宜的。
在28周-32周做第三次。怀孕28周—32周,此时可以根据胎儿的头径、骨骼的测量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胎儿的胎位,从而预测孕妇是否能够自然分娩,主要起到调整胎位的作用。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怀孕晚期做第四次。在38周以后到预产期前做第四次B超,可以明确羊水的量和胎盘的功能,以及胎儿有无脐带绕颈。如果有羊水过少,胎盘钙化,胎儿脐带绕颈,就需要结合临床再考虑是否继续妊娠。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专家强调,B超的主要作用在于减少围产期新生儿死亡率,保证优生优育,每个怀孕妇女都应该科学对待B超检查。
产前要做几次B超
产前检查要做几次B超:对于产前检查要做几次B超的问题,这不是绝对的,必须视孕妇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至少得做三次B超。
1、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孕18-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便于核对孕龄。
2、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孕28-30周。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
3、最后一次是在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怀孕后的B超检查一般在3个月的时候检查胎儿四肢发育情况是否正常,6个月的时候检查,然后7-8个月的时候再去做个四维彩超检查就可以了。
据了解,四维彩超检查,不仅可以立体地看到妊娠期胎儿的全貌,而且能直接检测胎儿的四肢及内脏,清晰地显示胎儿的即时动态、活动图像,清晰显示胎儿在母体内各种神态,而且能立体显示胎儿各器官的发育情况,对尚在孕妇腹中的胎儿颜面部能清晰显示,还可以尽早发现一些先天性畸形,如对胎儿唇裂、腭裂、骨骼发育异常、心血管畸形等早期诊断,早期发现残疾儿,降低残疾儿出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