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举一个例子。张先生和王小姐婚前各买一套小户型一居室,结婚后,俩人想买一套大户型房屋,但是按照限购政策,夫妇有两套房产就不可以再买第三套房产。对这种情况共有两个解决办法:
1、先卖后买。若是在户籍所在地,夫妇二人只需要卖掉一方的房产就可购买。若是非户籍所在地,需要将两套房产都卖掉,变成无房家庭;另外,还要求其中一方具有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持续缴纳时间按各市规定计算)。
2、将房产赠与父母再买房。如果购房者有足够的资金或者其他原因,不愿先卖再买,可以将夫妻双方中一方名下的房产赠与其父母。这样可以省下很多过户费用,也可以满足购房需求。但是要注意父母是不是有买房资格。若是在非户籍所在地,那么就要求其父母也有异地购方资格,并且,夫妻要在连续时间内缴纳社保。
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前签订的,则“限购令”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可解除合同,并且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已经支付购房款的,卖方应退还款项。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后签订的,合同双方又都是“明知故犯”,则合同无效,不能履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合同方,还将面临行政法规的处罚。若卖方不知情,买方未说明自己已属于限购人群,则买方还很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相关阅读:怎么轻松买房 新手买房十大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