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孕晚期用药注意事项,孕妇在怀孕最后一周时用药应特别注意,因为某些药物对胎儿在分娩时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而且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必须完全承担药物代谢和消除的负担。但此时婴儿不完善的代谢系统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所以药物可在婴儿体内积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早产儿代谢作用更不成熟,危险性就会成正比地增加。
因此,在孕晚期服用下列药物对胎儿有很大危险:
口服抗凝药可使宫内出血、死胎及流产;抗甲状腺药物可使胎儿甲状腺肿胀,甚至可引起新生儿窒息;利血平和心得安可使胎儿心动过缓,甚至在产后或产时发生新生儿循环障碍;链霉素等氨基甙类抗生素可损害胎儿第八对颅神经;异烟肼可发生新生儿脑病;四环素可影响胎儿骨骼和牙龈发育;吗啡成瘾性镇痛药可使胎儿成瘾。
此外,酚、孕酮、蛋白同化激素、口服降糖药物、雄激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妊娠后期引起子宫收缩可致流产的药物如麦角碱类、泻药、奎宁、奎尼丁等都不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