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据此今后中国境内的收货人必须在在进口化妆品收货人信息化平台上登记,提交进口和销售记录。对进口化妆品信息实施全程追溯,可保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迅速召回问题产品,保障消费安全。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规要求: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根据《规定》,旅客遗失客票,经核实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实名后不仅出行更安全,而且再也不怕丢票了。
3月1日起,最高法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对于涉及姓名权的问题,这份司法解释从“相关公众认为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角度,认定对姓名权的损害。对于实践中出现的并非以自然人的户籍姓名,而是以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来主张姓名权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中国邮政沿用多年的普通包裹自取模式正式退出市场。新标准对邮件全程时限的要求明显提升,对信件全程时限,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的信件送达时间,将由原来的9天和15天缩短至7天和8天;包裹和印刷品的送达时间,由原来的15天和20天缩短到8天和9天。新标准实施后,原来普通包裹只投递包裹领取通知单、用户自行到邮局领取的方式,将改为按址投递包裹实物。这其中,城市全部按址投递;农村地区(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乡、镇其他地区)5kg以下包裹按址投递到户或投递到村邮站,5kg以上包裹可投递领取通知单,以满足用户的用邮新需求。新标准还规定,每个县级行政区内应至少有一个开办国际及港澳台邮件业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每个乡、镇应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部分乡镇营业场所只提供收寄服务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规定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但鼓励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前放映公益广告。《电影产业促进法》同时禁止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主体通过制造虚假交易、虚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电影院未如实统计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落地施行。法律明确,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符合其功能和特点,有利于发挥其作用。根据法律,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
环保部发布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实施后,各项工程的污染情况将事无巨细地被记录在案,环保工作做得不到位就别想动工,更没法鉴定验收。
最高法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3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北京市院前急救服务条例》3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备医师1名、驾驶员1名,并根据需要配备护士、医疗救护员或者担架员等急救人员2名。明确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为有需要的急、危、重患者提供搬抬服务。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1日起将实施,上海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可处以2000元-3万元罚款;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可处以50元-200元罚款。
《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有良好记录的注册志愿者。
《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3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了青岛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维权等5方面享受优待。青岛市新增实行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符合条件者按不同年龄档次,每人每月至少可以得到120元津贴,100岁以上者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根据天津市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3月1日起,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决定》同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