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药指征需要明确:孕妈妈用药最好使用那些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宜于疾病的治疗的要。不应滥用药物,更不应由孕妇自选自用药物。
2、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尤其是妊娠早期(妊娠初3个月),能避免或暂时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用药时应严格掌握用药剂量、用药时间、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及时停药。并应考虑母体妊娠时代谢改变和胎儿药物动力学特点等因素。
4、选择对胎儿危害小的药物: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类似疗效时,应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5、禁用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原则上已肯定为人类致畸原的药物应禁忌使用。某些疑似致畸药物虽然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为了治疗或抢救危重患者,挽救孕妇生命,仍可考虑采用。
6、给药途径以口服为好:多数药物口服后,经肠道吸收进入门静脉而至肝脏,经肝脏解毒,大部分分解为无害的物质,使药物的有害影响降低,而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则无此过程。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yunfu/)7、要了解药物的组成成分:应注意妊娠后期用药与内科用药可能不同,如高血压时,内科常选用复方降压药,但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妊娠合并高血压者此类药含有不宜产科应用的成分(如利血平),因此应了解药物的成分及作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