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主体是业主,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项维修基金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由此可见,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因此,不能得出“专项维修基金”就是“专项维修资金”的结论。
物业费: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支付的费用,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薪金,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以及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等。
维修资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更多资金信息请看:理财产品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