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快递单上的合同条款约定注明无论什么原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快递公司都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形是属于格式条款,快递公司属于不当免除自身责任,这是无效的格式合同,消费者首先可以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并通过投诉进行维权;如果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市级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邮政管理局反映,进行进一步协商;最后,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双11购物节”很多网上商家会采用包邮的方式进行促销,买家在购买贵重或易碎品时一定要与商家协商好解决问题的方法。
根据《邮政法》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一)挂号信件
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金额赔偿。
(二)保价邮件
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三)非保价邮包
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的规定,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fengchao/)《邮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和交汇的汇款,可以在交寄或着交汇之日起一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查询。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查询结果通知查询人。 查复期满无结果的,邮政企业应当先予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自赔偿之日起一年内,查明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有权收回赔偿。
认真负责告诉你,不管是什么快递,平邮也好包邮也好,国内件国际件也好,只要有丢失破损之类的,不要跟快递公司扯皮,就一句话,说出你的赔偿要求,问他们答不答应,只要不答应,有个网站叫做中国邮政管理局,百度一下,然后如实填个投诉,然后坐等就行了,有时比较慢,要等十几天,有时三五天就OK,相信我,你会看到快递公司的脸从无赖一秒变跪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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