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是正房,地位高贵;妾是侧房,地位卑下。妻之子称嫡子,妾之子称庶子,而收养的义子称“螟蛉”。螟蛉本指水稻螟虫的幼虫。蜾赢捕捉螟蛉放在窝里,并在它们体内产卵,孵化出的幼虫以螟蛉为食。古代以为蜾赢不产子,而喂养螟蛉为子,所以就用“螟蛉”比喻义子。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原始阶段
中国近现代学者研究上古时代的婚姻制度时,基本受到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作为他们重要理论来源的摩尔根的影响。马克思在其,《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最古是过着群团的生活,实行杂乱的群居生活。中国学者一般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男女关系应该带有刚从猿类脱胎过来的习惯,以小群体方式生活,无所谓婚姻家庭,有着毫无节制的杂乱关系,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当然,所有这些观点都基于这样一个前提-达尔文的进化论,即人类是从猿转变过来的。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xinlijiankang/)匹配之道
中国古代学者无从知道达尔文和他的进化论,但某些记载却与西方学者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淮南子.本经训》:男女群居杂处无二别。《列子.汤问》: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游,乃是男女间的自由结合,媒,乃是婚姻的中介人角色,聘,则是结合所经过的社会程序。根据类似的表述,学者们推测说:原始群婚之早期阶段,兄弟姐妹、上下辈之间的婚配是毫无限制的。但是,这只是一种推测,或者说想象。《吕氏春秋》云:昔太古无尝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管子.君巨篇》也云: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记忆遗留
这一点,在神话故事里也有踪迹可寻。有人说,夏娃是从亚当身上抽出的肋骨所成,那么,亚当与夏娃应该也是上下辈关系。同时,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还与其母合伙生了四子,应该也是远古时期上下辈无序的一种记忆遗留。
血缘婚
综述
它是人类婚姻史上第二种婚姻制度类型,也叫班辈婚,兄妹婚。恩格斯说: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份来划分的,在家族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的,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神话传说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伏羲、女娲传说。他们本是兄妹俩个,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人类遭遇灭顶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这一神话在唐朝李冗的《独异志》里有完整的描述: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象所有的神话故事一样,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这个传说,交待不出伏羲女娲是怎么来的),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以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妹以扇蔽面(也不知是妹妹害羞,还是后世说故事的人害羞,仰或是说故事的人替妹妹害羞,总之,妹妹用扇子盖住了脸)。
伏羲女娲兄妹婚
伏羲、女娲的兄妹婚,汉代画像中也有所反映,二人皆人首蛇身,缠在一起。山东沂南县北寨村汉墓出土,墓门东侧支柱顶上有燧人氏、伏羲、女娲三人合抱图。燧人氏是伏羲、女娲的爹,学者郑慧生先生认为,燧人是第三者,呵呵,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恰好反映了原始群婚上下无序的特征。而山东费县南武阳东厥画像,燧人端坐中间,两手扶着伏羲、女娲,只玉成二人,。南阳画像石中也有发现,伏羲、女娲站在燧人的肩膀头上,应该是燧人退出的意思。总之,伏羲、女娲的故事是原始群婚向班辈婚的过渡。
疑问
东汉梁武祠石室里,有这样一幅画像:伏羲、女娲蛇尾相交,两人上方,尚有两小儿,也在相交,他们应该是伏羲、女娲的后代。同时,伏羲下方一男子正在扯伏羲的袖子,女娲下方一女子也在扯女娲的裙子。形象地反映了班辈婚的特征:同辈通婚,而且,同辈之间,不分你我。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共妻共夫。曾有人戏问: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这没错;亚当和夏娃成亲,这也没错,但是,亚当和夏娃的亲家是谁?对啊,诸位有兴趣,就研究一下。
中国古代的妻妾制度
娶妻纳妾,妻,为何叫娶?妾,为何叫纳?这一娶一纳反映了古代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
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作为封建社会具有代表性的官员府第的贾府就有着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在贾府,妻子可以当家作主,料理财政,而妾室只是主人泄欲和生儿育女的工具。因此妻子就尊称为夫人,而妾室只能呼之为姨娘。妻子在府中是主子,而姨娘只能算半个主子,因为姨娘在夫人面前就是奴才,只有在奴才面前才算主子。所以就连她们生的孩子也不一样,夫人生的孩子叫做嫡出,而姨娘生的叫做庶出;嫡出的自然高贵无比,而庶出的也就自然低人一等。贾政的夫人王夫人生的宝玉,贾府上下如获至宝,呵护有加,这是贾政的妾室赵姨娘生的贾环所望尘莫及的。可见,在古代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决定了妻妾极其不平等的地位。
其实,中国古代社会的妻妾制度,堪称世界奇观。而这一制度,自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开始萌芽了。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中国古代社会的妻妾制度是一种极其缺乏人性、极度残忍的制度。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枕边、带进了亲情之间,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人群。
当然,中国古人很早就对这种残酷的妻妾制度提出过异议。众所周知的《易经》中就说过:“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然而,人性平等的主张,强不过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妻妾制度不仅依然存在,而且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矩。
现在许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实这话并不确切。中国古代向来是一夫一妻制,小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说什么“制”的话,那就只能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在中国远古氏族社会时期,有出现了“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他们在迎娶妻子时候,女方的家里还必须陪嫁一定数量的女性,陪嫁给氏族首领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
在后来的社会中,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作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家庭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被称为《春秋》三传之一的《谷梁传》中说:“毋为妾为妻”。这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青年”。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分,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时期,更成了铁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事后照样得离异。
古代范文《汇苑》中也说:“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丈夫亲昵,却没有资格称为妻子。
而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书籍《礼记》则说得更为清楚:“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
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分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
《礼记》中说:“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这就是说,如果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曾就这种“奔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过一首长诗《井底引银瓶》。诗中写道:
井底引银瓶,银瓶欲上丝绳绝。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忆昔在家为女时,人言举动有殊姿。婵娟两鬓秋蝉翼,宛转双蛾远山色。笑随戏伴后园中,此时与君未相识。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只蘩。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
试想,一个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心爱之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的认可。这是何等的残酷?
不仅如此,这位沦为妾的女子还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而她生的儿子也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
可以想见,中国古代妻妾制度,所侮辱蹂躏的不仅仅是这些误了自己终身的女子,就连心爱她而无自主权的丈夫以及她的儿子,都在这种制度下饱受歧视而有苦难言。
男子只能与父母认可的嫡妻同床异梦,眼巴巴地看着心爱的女人成为嫡妻的生育工具。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男人“娶妻”其实是政治上联姻,而“纳妾”则是买卖婚姻的产物。
“娶妻”和“纳妾”反映了中国古代妻妾制度的残酷和不公!中国古代妻妾制度也是男权社会必然产生的怪胎!
我们常用“打光棍”形容一个男人岁数大了,还没有婚娶,事实上,光棍不但在现代泛滥,在古代同样也是哦!其实,古代的光棍问题要比现代厉害多了,所以,才会有一些专供男人们找乐子的场所,而官府常常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今天,图老师小编就从恋爱心理学中为你揭秘爱情宝典,一起看看古代的婚嫁习俗有哪些!
婚嫁习俗
1.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
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
2.到一定年纪还光棍犯法
到了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还犯法呢,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现在有不少女孩子,对男朋友挑三捡四的,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过去你这样做是犯罪行为呢,小心给家人带来麻烦。强迫女子出嫁,初衷可能是增加人口的需要,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3.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这种媒人都是民间的,属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上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给某男,纯是“拉女配”。
4.官媒介绍
在清代,就设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罚配去的新疆,为了边疆稳定,后继有人,就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光棍,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们争着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的“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处,这些男女方便私会之所。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私会现象,光棍男子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5.古代富人妻妾成群
过去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嫁”,讲究从一而终。因为迷信认为,一个女人嫁给了两个男人,等于让两个男人过手,是犯贱,会被人看不起不说,死后也不得安宁,到阴间会遭二鬼缠身。如果二鬼闹到阎王爷那里就恐怖了,往往会判女鬼锯成两半,分给二鬼。所以,古代让寡妇再嫁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的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6.鼓励男人娶寡妇
与上面提倡寡妇再嫁相对是鼓励男人娶寡妇,找二婚老婆。过去男人一般视娶寡妇为低人一等,在社会上会抬不起头,让人看不起,除非实在讨不到,或讨不起黄花闺女了,才会选择有婚史的女人结婚成家。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难。但是,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办了。习以为常之下,还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种常规伦理。
7.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
在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有“妻后母”风俗,即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过这种令她尴尬的事情,她和亲边塞,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得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这种家庭内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来增加家族人丁问题,但在事实上却也有助于解决光棍问题。
当然,古代解决光棍问题的手段和方式还有很多。但是,话说回来,再多也没有现代机会多、花样多。现在有电脑,有网络,有舞厅,有歌厅……还有如《非诚勿扰》这样的的电视相亲节目。依我来说,光棍们现在根本不需要什么媒人、红娘,自己就能把意中女孩搞定。你说呢,光棍兄弟!
很多工作或事业都比较好的女生总是搞不懂,自己那么优秀怎么就没有优秀的男生青睐呢?甚至是自己都快进入剩女行列了,仍然没有找到可以让自己一见倾心的男生呢?其实,职场中有明规则也有潜规则,而恋爱中同样是有明规则与潜规则的,如果女生不知道男人选女人过程中的那些潜规则,如同盲人摸象,不在一个频道上怎么可能接收到信号?
历史故事
丫环,也叫做使女,或者叫做婢女,也有叫做丫头的,是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最低阶层。她们大都是由于家庭生活困苦而被卖到主人家里的,也有的由于祖辈就是主人家的奴才,因而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主人家里的使唤丫头。
中国古代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官僚和地主对土地兼并严重,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活相当困苦,面对时有发生的天灾人祸,卖儿卖女现象就十分普遍。一旦自己的儿女卖给别人,就没一点人权和人身自由,不仅终身为奴,甚至世世代代沦为奴仆,生活是相当悲惨的。
一般来说,男孩子买来做小厮,女孩子买来做丫环,在一个地主或官僚的大户家里,会有很多小厮和丫环。古代不少文学作品中都描写了许多丫环悲惨的生活经历。
明末清初文人西周生长篇白话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三十六回中说有个叫沈善乐的裁缝,给别人做衣服做坏了,没办法只有将一个十一岁的女儿喜姐卖了偿还别人银子,沈家“足足要银七两”,谁知“领了几家,出到四两的便是上等的足数”,由于后来女善人晁夫人“看得中意,先出四两,添到五两”,已经是买个好价钱,看样子当时花四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一个普通的丫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子正是被父母呵护的如花岁月,却要以四两银子被卖给人家做丫环,其当时丫环的悲惨人生可见一斑。
丫环长大以后,大抵有三种出路:一是被男主人收为小妾;二是直接配与同样身份的小厮;三是转卖嫁人,同沦为男主人的小妾。第一种情况对于丫环来说是最好的结果,因为买得起丫环的人家,毕竟是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大户人家,作为男主人的小妾,以后会衣食无忧的,这对于古代的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丫环来说是解决了一生的问题。但是,作为小妾,同样是主人家的丫环,不仅要受到男主人为所欲为的驱使打骂,还要受到女主人无端的嫉妒和责难。
当然,有些丫鬟到了二十几岁就会被主家放出去,但是这么长的时间,被男主人轻薄或者玷污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说狄员外要买个全灶,也就是有一定厨艺的丫环,童奶奶找媒婆介绍了别人转卖的,感觉符合狄员外的条件,准备试试这个丫环的手段时,童奶奶问:“你那家子曾收用过了不曾?”丫环道:“收过久了。”童奶奶问:“没生下什么?”丫环说:“也只稀哩麻哩的勾当,生下甚么!”可见,当时男主人占丫环的便宜是很正常的、被当事人和社会都认可的事情。
《红楼梦》中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中写的贾宝玉初试云雨,就是在他的贴身丫环袭人身上试的。书中写道:
袭人忙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来与宝玉换上。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宝玉道:“一言难尽。”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
从这一段看来,贾宝玉和袭人都认为他们的云雨之情是很正常的事情。男主人和丫环偷情久了,丫环自然而然的就把自己看着是男主人的“屋里人”了,所以做妾就成了她们生活的希望和理想。然而作妾的机会毕竟是很少的,大部分丫环成长到一定年龄,或配与小厮,或转卖出去嫁人,落到什么样的人手里,她们是没有一点选择权的,就象秋风吹着的落叶一样,随风飘零,至于是落到锦帐之中还是粪堆之上,只有听天由命了。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xinlijiankang/)还有的丫环一买来就是为了以后赚银子的。年纪幼小的丫环,不能够干重活,又没什么技术,还得慢慢的把她养大,那么能够独当一面的又要多少钱呢?对于一些有心计的主人,他们在平时的使唤中,就有意培养丫环的一技之长,比如有的针线活见长,有的灶上的活见长,等她们长大了,有了这个一技之长,可以卖个好价钱,主人不但白使唤了这么多年,还可以狠狠的再赚一笔。
就说在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中的那个狄员外要寻个全灶,也就是要买一个会做菜的丫环。海岱门里卖布的头冉有一个丫环,年龄十八岁了,脚不十分大,白净,细皮嫩肉的,经过面试、技术考核等程序,很是满意,最后经过讨价还价,二十四两银子外加一两介绍费,便拍板成交。这个叫做头冉的卖布的老板,把丫环当作布匹一样做生意,从中捞取不义之财。这种情形的出现必然加剧了丫环生活悲惨的程度。
附:为什么古代称丫环为“青衣”?
这个青衣跟戏剧中的青衣是一个意思吗?在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衣冠服饰也是分贵贱、别等级的工具。中国古代服饰制度大约是在夏商时期初见端倪,到了周代渐趋完善,并被纳入“礼治”的范围,当时的服饰依据穿着者的身份、地位各有分别。秦汉时期由于国家统一,服装风格也趋于一致。汉代的染织工艺、剌绣工艺和金属工艺发展较快,推动了服装装饰的变化,中国完整的服装服饰等级制度也是在汉代最终确立的。
从汉代开始,统治者就从服装的原料和颜色上对各个阶层有了明确的认定。秦汉巾帻色“庶民为黑,车夫为红,丧服为白,轿夫为黄,厨人为绿,官奴、农人为青”。这就是所谓“非其人不得其服”,“天下见其服而知其贵贱”。习惯上百姓和奴仆的衣裳基本以青色为主。丫环在古代奴仆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为了和主人区分,对她们的服装颜色更是严格规定,不允许她们穿颜色艳丽的衣裳,因此后来人们就将青衣作为丫环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