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权逻辑”不能使“鬼推磨”
富豪的“霸权逻辑”乃是社会心理定式,不是今天才有的,毕竟拜金风也不是今天才呼呼刮起来的。
在古装剧里,我们会经常见到富家公子于光天化日强抢民女,比如王老虎抢亲,都是这种霸权逻辑的滥觞。《红楼梦》里呆霸王薛蟠也是个例子,他骄横跋扈,倚财仗势,强买英莲(即香菱)为妾,喝令手下豪奴打死冯渊。历史上此类富豪不在少数。西晋那位与王恺斗富的石崇,富可敌国,他可没少做欺男霸女的事。
当然,富豪的霸权逻辑,在官员的霸权逻辑面前不堪一击。石崇在位时,赵王司马伦即相中了他的小妾绿珠。等他失去官职时,司马伦便明目张胆地派人向石崇索取绿珠,逼得绿珠跳楼自杀。
这种逻辑不光是具体行为的用强,寻常婚俗里也有它的影子。
如南宋吴自牧在《梦梁录》里这样描写相亲:“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两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
富豪不能绝对主导婚姻
男尊女卑,固然是两千年封建社会的主流形态,体现在富豪相亲上,女性尊严被完全矮化。那么,古代真是这样吗?答案是,不一定。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定程度地削弱了古代婚恋自由,但女子在选择权上,也不是完全没有,男方想绝对主导婚姻,恐怕只是传说,否则也不会出现《列女传》了。有的时候,贵为天子的皇帝在选择后妃方面尚且不能做到随心所欲,商贾富豪安能?这是一个历史认知的盲点。
一方面,古代男女之间其实没那么多禁忌。先秦时期,《周礼·地官·媒氏》曰:“仲春之月,令会男女,奔者不禁。”政府非但不反对男女交往,还在春暖花开之际组织大规模的“相亲会”。秦朝之后各代,对男女之妨进行了立法,如“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授受不亲”等,但在每年的上巳节、元宵节和七夕节,政府并不反对女子抛头露面,游园聚会,包括“相亲”。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xinlijiankang/)另一方面,婚姻的选择,不仅取决于男方是否有钱,是否想娶妻,而在于女方或女方家长对未来女婿发展前途及其家族背景的研判,选择权是公平的。我发现,越是礼教笃甚的时期,这种现象越明显。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xinlijiankang/)比如北宋大儒程颐有个侄女,“幼而庄静,不妄言笑;风格潇洒,趣向高洁;发言虑事,远出人意;终日安坐,俨然如齐;未尝教之读书,而自通文义。举族爱重之,择配欲得称者。其父名重于时,知闻遍天下,有识者皆愿出其门。访求七八年,未有可者”,25岁还没出嫁。
以二程的地位与名望,找个乘龙快婿该不是难事,但能否让侄女满意,却是个难事。其中,女子的权利自觉或许起了关键作用。
在父亲死后面临着为9个妹妹找丈夫的重任,他坦言自己“大惧失其时,又惧不得其所归”。这已然是选择性纠结了,既怕耽误了几个妹妹的终身大事,又怕所选非人,让妹妹们未来不幸福。
“郎财女貌”在古代并不吃香
古代富豪选妻子,可不会这么简单草率,婚姻大事,岂能钱情交易当儿戏?而是要考虑诸多配置,比如是否符合门当户对、联姻策略、聘礼与嫁妆对等、女方识字率、品貌等原则,“郎财女貌”在古代并不吃香。
传统戏剧里,像牛郎织女、陈世美与秦香莲等,之所以均是悲剧,门不当户不对恐是根源。我无意贬低其中的真善美元素,只是就客观现实说一个道理,你让一个名门闺秀嫁给一个大字不识的村夫,她会幸福吗?
另外,儿女婚姻历来也是父母及家族的一种策略,上到皇帝用公主和亲,下到庶民“嫁娶先近邻”(白居易),无不体现了多种登对配置的重要性和策略色彩。实际上,官员与官员家族联姻,官员与富商家族联姻,以及“亲上加亲”或“累世婚姻”等,在历史上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曾讲述黄左之的故事,黄左之1180年赴京城赶考,遇见一位姓王的富绅,二人成为好朋友,王不但供给黄左之生活费用,还许诺如果黄左之通过了考试,就把女儿许配给他为妻。黄左之后来果然中了举,得到新娘和500万钱的嫁妆。这个故事既寓意婚姻投资策略,又寓意聘礼(中举进仕途)与嫁妆的对等。有500万钱嫁妆作保证,起码可以使新娘子不会因为是商人女儿而被夫家瞧不起。
试想一下,若一个富豪单以“女貌”选择应选女子,而不考虑其他配置,那么,他的婚恋观就很难被人认同。
《新唐书》说:“敬宗饕沓,遂以女嫁蛮酋冯盎子,多私所聘。”“敬宗为子娶尉迟宝琳孙女,多得赂遗。”《大唐新语》说:敬宗“又纳资数十万,嫁女与蛮首领冯盎子及监门将军钱九陇(子)”。“九陇本皇家隶人,敬宗贪财,与之婚姻,曲为九陇叙其阀阅。”他将一个女儿嫁给富豪冯盎之子,又将另一个女儿嫁给本是皇家奴仆、后升监门将军的新贵钱九陇的儿子,为儿子娶的则是名将之后,动机虽说都是贪图钱财,但不排除有门当户对、联姻策略的考虑。
古代皇帝为何架空“正室”宠幸“偏房”
中国人以前很讲究名分,因为名分是权力的合法性源泉。比如在一夫多妻制时代,男人有正室,还有偏房。在名分上,正室为尊,偏房为卑,元配享有支配侍妾的正当权力。实际上,侍妾也可能凭借年轻貌美、受丈夫宠爱而得势,甚至在家庭中取得支配性地位。
妻妾争权只是官场故事的一个隐喻,因为帝王对国家权力的分配,也存在着“正室—偏房”的复式权力结构,“正室”指以宰相为首的官僚系统,他们在名分上是国家权力的正式代理人;但帝王往往又在正式官僚系统之外,另起炉灶,另立“偏房”,代行权力。
那么,“偏房”是些什么人呢?
《清稗类钞》记录了晚清开明官僚郭嵩焘的一则史论:“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
郭氏所列举的与君主“共天下”的人物,绝大部分都可以归入隐权力集团的行列,在名分上,这些人并无治天下的正式权力,只不过凭恃与权力中枢的特殊关系,得以把持权柄、操纵朝政。相对于正式的官僚系统而言,这一隐权力集团就是受宠得势的政治“偏房”。
“皇权专制”作为对历史的宏观描述,大致不差,但就具体情形而言,自汉代以降,除了少数雄才大略的帝王,君主独揽朝政、乾纲独断的独裁局面其实并不多见,确如郭嵩焘所言:“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
问题在于权力被谁“分寄”
如果与宰相共治天下,则是很正常的制度性安排。君主只是国家的主权者与象征,古人认为君王“揽权不必亲细务”;而宰相作为政府首脑,理当“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这是明代之前的正式政制。宋代有一位官员就对皇帝说,“权归人主(皇帝),政出中书(宰相),天下未有不治”。宰相的执政大权由制度赋予,为正统承认,如果君主绕过宰相,直接发号施令,则会被认为违制,用古人的话来说,“不由凤阁鸾台(宰相机构),盖不谓之诏令”;这样的“诏令”甚至会受到臣下抵制,“凡不由三省(宰相机构)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非正式文件),不足效也”。君王与宰相自古就有分权,宰相的治权是有制度可依的,因此,“西汉与宰相共天下”的权力分治格局是名正而言顺的,正式的权力制度就是这么安排的。
不正常的是“与外戚共天下”,外戚所恃者,是其与皇室的特殊关系。这种由私人身份与关系网络所孽生的权力,是一种制度外的隐权力。如果说,以宰相为首的官僚集团是帝国的“正室”,代表正式的权力系统;那么,外戚等隐权力者则是君王另立的“偏房”,代表另一套没有名分的“副权力系统”。
在“正室”之外另设“偏房”,在正式权力系统之外,另置副权力系统,始作俑者是汉武帝刘彻。刘彻乃雄才之主,不甘于垂拱而治,但皇帝要亲躬政事,宰相显然是最大的障碍,甚至宰相领导下的官僚系统也会碍手碍脚。为了越过这些制度性障碍,刘彻启用了一个由宦官、侍从、外戚、尚书(汉初的尚书只是皇帝的私人秘书)等亲信、近臣组成的“内朝”,将作为正式权力系统的“外朝”撇在一边。
从名分上来说,内朝成员并无执政大权,有的还不是朝廷的正式官员,但他们被皇帝托为心腹,预闻政事,隐权力极大,足以与外朝分庭抗礼,甚至凌驾于外朝之上。不过,内朝官权柄虽重,但终究是“偏房”,“妾身未明”,缺乏名分所赋予的合法性,只能完全附依于皇帝私人的关系网络,这也使得内朝系统十分便于君主操纵指挥。刘彻因此比较成功地实现了君主独裁。然而,刘彻始料不及的是“偏房”也可能变得位高而权重,尾大不掉,不受人主控制。刘彻在世时,尽管擢用外戚近臣,毕竟还能操控局面,刘彻死后,西汉终于无可避免地出现外戚擅权干政之祸,最终葬送西汉政权的大司马王莽就是外戚。这正是历史的吊诡之处。
光武帝刘秀承汉祚、建立东汉政权后,鉴于之前大司马篡权的乱象,设“尚书台”架空三公之权,一切政令皆经尚书台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时人称“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其手法如出一辙,都是在“正室”之外另立“偏房”,借操纵“偏房”实现朝纲独断。后人评价“两汉政出于二”,也就是说,汉代的权力结构是复式的,一个正式的权力系统加上一个非正式的副权力系统。“政出于二”是两汉权力结构的最大弊病。同刘彻创建内朝一样,刘秀设立尚书台这个副权力系统,本意是要摆脱正式权力系统对皇权的约束与威胁,然而,历史的闹剧总是再三重演,“偏房”一旦羽翼丰满,就不是人主所能操控的了。
刘秀死后,他留下来的尚书台机构并未能阻止权臣对刘汉政权的篡夺,东汉后期,外戚、豪族等权臣以“录尚书事”之衔入主尚书台,垄断了朝政。
建安元年(196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迎回汉献帝,第一件事就是让献帝赐予其“录尚书事”之权。而君主要夺回权柄,就扶植宦官建立一个副权力系统,东汉后期的政局,基本上就是外戚、宦官轮流专政。
东汉皇室与权臣的明争暗斗,以后者取得最后胜利而告终:东汉天下被门阀士族瓜分、颠覆,其后,唐代君主为限制正式官僚系统之权,防止权柄下移,也另立宦官参与朝政,但是这个副权力系统就如一道不可逆的程序,一经启动即无法制止。晚唐的宦官,权势越来越大,不仅架空正式权力系统,连皇帝的生杀废立都操在其手中。
相对而言,到宋代才有了对正式权力系统的尊重,宋代少见地没有形成副权力系统,女宠、宦官、外戚、皇室秘书、幸臣等隐权力集团大体上都受到遏制。即使是贵为天下主权者的君主,对于政事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南宋时,内廷国手赵鄂有一次向宋孝宗跑官要官,但官职非皇室私器,随便予人是有违政制的,因此赵鄂的意思是要孝宗法外开恩。宋孝宗答复:“降旨不妨,恐外庭不肯放行。”让他去央求宰相,可是宰相“坚执不从”,并且表示:“纵降旨来,定当缴了。”孝宗唯有一声浩叹:“书生难与他说话!”
赵鄂终日陪皇帝下棋,与孝宗关系极好,按说是颇有隐权力的,但宋代比较健康的权力结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隐权力,连皇帝也不敢肆无忌惮地破坏这个权力结构。
遗憾的是,好景不长,赵宋的天下被蒙古人忽必烈“共”掉之后,君主对正式权力系统保持尊重的权力格局不再出现,大宋也难逃“共”天下的圈囿。至明清又出现了与宰相、太监,与胥吏共天下的难堪局面。
从汉代一路看过来,不难发现:另立“偏房”架空“正室”之权、借重隐权力集团钳制正式的官僚系统,正是历代君主搞独裁的不二法门。
皇帝之所以要煞费苦心地对付官僚系统,是因为从汉唐至明清,在完成政治现代化之前的中国,对君主独裁权力构成最大制约的不是民主、宪政,而是一个复杂、完备、科层化的官僚系统,因为权力在科层化结构中流动,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规范性、程序性的规制,科层化越高,权力受到的规制就越大。如果把权力比喻为流水,科层化结构就是管道,约束着流水的横冲直撞。权欲旺盛的雄才之主当然难以容忍这些管道分流了权力,于是绕过正式的权力管道系统,利用亲近的私臣组建非正式的简陋的权力容器,因其简陋、非正式,也就更便于人主操纵。
但是,这些临时性质的权力容器难免会慢慢固化、复杂化,甚至变成正式权力管道的一部分,又反过来分化了独裁权力。换句话说,“偏房”掌权日久,往往又会演化成“正室”,如汉代的尚书,原是皇帝的私人秘书,到了唐代则是名正言顺的宰相机构。后世的君主为“尽收威柄,一总事权”,又另设一个易于指挥的权力容器,然而,时过境迁,又重蹈前代“偏房”坐大之覆辙。历史简直给独裁者下了一道反复发作的恶咒。
那些叨念着“大权不可旁落”的独裁者不会明白这样的道理:分散在复杂管道的权力尽管不易为君主任意摆布,但颠覆性不高,因为它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不敢逾越名分的界限,并且受到程序性与规范性的限制;相比之下,摆脱了科层束缚的隐权力虽然便于指使,但一旦失控则如洪水决堤,一发而不可收拾。西汉刘彻置内朝捋夺宰相之权,但后来内朝的外戚不仅把持朝政,而且颠覆了西汉;东汉刘秀将三公闲置,倚重尚书台,但尚书台的领袖最后竟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明代的朱元璋干脆废了宰相,启用内阁,但内阁体制却培养出“九千岁”的权力怪胎。
人主欲借“偏房”尽收权柄,殊不知,高度集中的权力更容易被亲近的隐权力集团假借、窃取,只要人主软弱、荒怠,立即太阿倒持,授人以柄。我们姑且称之为“偏房的陷阱”。这也是为什么历代一再发生近臣乱政的根本原因。郭嵩焘认为“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其实,独裁者哪能容忍权力被分寄?只是他们缺乏历史的眼界,看不到独裁的陷阱,最后与“偏房”共天下,乃至被“偏房”毁了天下,也是咎由自取。
图老师说:通过上面的介绍,想必大家都了解到了古代富豪的正室也就是古代的男人的妻子很多都不是美女。其中也包括了皇帝,原因都知道是那些了吧。希望图老师小编的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