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认为,猪肉性平味甘,有润肠胃、生津液、补肾气、解热毒的功效,主治热病伤津、消渴羸瘦、肾虚体弱、产后血虚、燥咳、便秘、补虚、滋阴、润燥、滋肝阴、润肌肤、利小便和止消渴。猪肉煮汤饮下可急补由于津液不足引起的烦燥、干咳、便秘和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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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猪肝不宜多吃:
猪肝中含有较多的维生素A,大量食用猪肝可造成体内维生素A的含量过高。过多的维生素A可致恶心、呕吐、头痛、嗜睡、骨质疏松、骨折、皮疹、毛发干枯等,并对肝脏有一定的损害作用。有报导表明,孕妇长期或大量摄入维生意A及其衍生物,可致流产和胎儿畸形,使出生后的婴儿有泌尿生殖器官畸形、脊柱裂或脑积水伴小耳、小眼畸形,还有鳄裂、外耳道闭锁、发育迟缓、肌张力降低等。因此,食用猪肝宜适量,不宜过多食用,尤其是孕妇应引起注意。
2、猪油渣不宣食用:
猪肉加热炼油时,由于温度较高,有机物质受热分解,经环化、聚合而形成苯并芘。因此、猪油渣不宣食用。否则,势必会增加苯并芘的摄入量,也即增加食道癌、胃癌的发病率。
3、不熟猪肉不宜食用:
食用生的或不完全熟的猪肉是一种不良习惯。因为生肉不易消化吸收,并且可能会感染上某些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如旋毛虫病、猪肉绦虫病、布氏杆菌病、炭疽病、弓形虫病及棘球蚴病等。
4、不宜宰后就吃:
一些人误认为将刚屠宰后的猪肉烧了吃比较新鲜,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常温下,生猪在放血1—2小时后,就进入尸僵阶段,此时的猪肉坚硬、干燥、无香味、不易煮烂,又难于消化。经过24—48小时后,进入成熟阶段,此时猪肉柔软、多汁、具有芬芳的气味,适宜烹调食用。
5、病死的猪肉不能食用: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一些恶性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如猪炭疽、猪狂犬病、猪丹毒、猪绦虫病和旋毛虫病等,均可通过病死猪肉传染给人,严重的使人死亡。另外,有些牲畜是农药或化学毒物致死的,因毒素仍停留在死畜的内脏和肌肉中,人吃后有中毒危险。
6、烧焦的猪肉不能食用:
这是因为在烧焦的肉中、脂肪会产生不完全燃烧现象,形成大量的强致癌物苯并芘,对人体十分有害。另外,肉烧焦时,高分子蛋白质就会分裂变成低分子氨基酸,这些氨基酸在热分解中常可形成致突变的化学物质,毒性最强的是色氨酸的分解产物。这些分解产物与苯并芘比较,其毒性要大许多倍.长期食用,不但影响人体健康,还会通过遗传毒害下一代。此外,烧焦的肉营养全失,不应再吃。
7、不宜煎炸咸肉:
咸肉、香肠、火腿、熏肉等食品含有微量的亚硝胺,经油炸、油煎,会产生致癌物质亚硝基砒咯烷,因而不宜食用。这类食品最好煮熟蒸透,使亚硝胺挥发掉。醋能分解亚硝酸盐,并且有杀灭细菌的作用,故此烹制咸熏猪肉制品时,最好加点醋。
8、猪的甲状腺不能食用:
甲状腺位于喉头附近的气管腹面,呈深红色。俗称栗子肉。由于甲状腺内的甲状腺素比血液中的含量高100倍以上,并可耐受600℃的高温,故食之容易中毒。如果—次食入含2—3克甲状腺素的甲状腺就会产生中毒,出现类似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一系列中毒征象,如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兴奋、狂躁、心悸、多汗、发热、手指震颤、全身抽搐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进食后最短1时,最长10天左右发病,多数在食后12—48小时出现症状。同样道理,其它家畜的甲状腺也不能食用。
9、猪的肾上腺不能食用:
猪的肾上腺俗称“小腰子”位于猪的两侧肾脏前方,呈褐色,肾上腺外面包着一层白色的纤维膜。肾上腺中含有一定量的皮质激素、可使人体内水盐代谢发生障碍,引起血压升高,肌内无力,促进脂肪的分解和重新分布。肾上腺中还含有髓质激素,可使全身血管收缩、心跳加快、加强促使糖原分解,引起血糖升高。因此,误食肾上腺会出现恶心、呕吐、手足麻木、血压及血糖升高等中毒症状。同理,其它家畜的肾上腺也不能食用。
10、淋巴结不宜食用:
猪的淋巴节俗称“肉枣”,正常颜色为灰白色,如果出现充血、出血、肿胀、炎症等说明已发生病变。猪的全身约有淋巴结190多个,由于它对病原微生物和病毒等起着过滤和吞噬作用,所以淋巴结中往往聚积有较多的细菌和病毒,食之容易感染疾病。同理其它家畜的淋巴结也不宜食用。
猪肉不宜同哪些食物搭配
香菜:芫荽又名香菜,可去腥味,与羊肉同吃相宜。
芫荽辛温,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古书有记载:“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
一耗气,一无补,故二者配食,对身体有损害。
大豆:从现代营养学观点来看,豆类与猪肉不宜搭配,是因为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
它常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而影响二者的可利用性,降低利用效率;
还有就是因为豆类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结合,从而干扰和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
故猪肉与黄豆不宜搭配,猪蹄炖黄豆是不合适的搭配。
羊肝:中医云:“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
这主要是因为羊肝气味苦寒,补肝、明目,治肝风虚热。
猪肉滋腻,入胃便作湿热,从食物药性讲,配伍不宜。羊肝有膻气,与猪肉共同烹炒,则易生怪味,从烹饪角度讲看,亦不相宜。
牛肉:猪肉和牛肉不共食的说法由来已久,《饮膳正要》指出:“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
这主要是从中医角度来考虑,一是从中医食物药性来看,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气味甘温,能补脾胃、壮腰脚,有安中益气之功。
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脾胃,一冷腻虚人。
性味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