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分红?
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另外,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转增股本的情况,转增股本与分红有所区别,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而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种送股形式,它是从公积金中提取的,将上市公司历年滚存的利润及溢价发行新股的收益通过送股的形式加以实现,两者的出处有所不同,另外两者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送红股与转增股本的效果是大体相同的。
配股
配股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情况,配股与送股转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种利润的分配式,是投资者对公司再投资的过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吸收资金而向公司股东有偿按比例配售一定数额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红,而是一种筹资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发行,公司股东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所配的股票。
除息除权
除息与除权产生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给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即领取现金股利或投票股利的权利以及配股的权利,但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一直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买卖,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向股东分派股利进行配股时,为使本公司的股东真正得到其应得的分红配股权利,就存在着一个这种权利应该分配给股票的买入者还是卖出者才合理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股票除息与除权交易。此外,由于公司分红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的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的变动,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以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因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的、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的权利:而因红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息,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现金股息的权利。
股权(息)登记日与除权(息)基准日股权(息)登记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或“含息股票”。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通常称之为R日。
之所以称为登记日,是因为交易所在该日收盘之后将认真核对有关资料,对享受分红配股权利的投资进行核对后登记全部过程均由交易所主机自动完成,而不需要投资者去办理登记手续,这也是证券无纸化交易的一个优点。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shenghuochangshi/)除权(息)基准日,是相对于股权(息)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R+1日,在该日及以后交易日称为“除息股票”,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红配股的权利,而在股权(息)登记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在除权(息)基准日及以后卖出该股票后,其所享受的分红配股的权利不受影响
除权与除息报价
除权(息)股票与含权(息)股票的判别在于是否能够享受股利、股息、这也决定了两者市场价值之间存在差异,一般而言,除权(息)基准日的股价要低于股权登记日的股价,为保证股票价格的公平性和连续性,需要在除权(息)基准日对该股票进行技术处理,根据除权(息)具体情况计算得出一个剔除除权(息)影响后的价格价格作为除权(息)指导价或基准价,又称为除权(息)报价,通常在除权(息)日作为前收盘价来处理。
计算公式
除权与除息报价的具体计算公式有以下几种:
除息报价。除息报价=股息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股息)。
除权报价。
a送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送股率)。
b配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1+配股率)。
c送股与配股同时进行时的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1+送股率)。
除权除息报价=(股权登记的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配股价*配股率)/(1+送股率+配股率)。
需注意的是,股票市场的股价受市场供求本身影响较大,因而除权(息)报价仅作为除权(息)日市场开盘的参考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做法是在除权(息)基准日,以除权(息)报价代替该日的前收盘价,作为该日集合竞价和涨跌限制的参考,当日开盘价仍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价格由连续竞价产生。
填权与贴权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shenghuochangshi/)在除权(息)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多数投资者对该股看好,使得该股股价上涨,其价格高于除权(息)报价,即股价比除(息)前有所上涨,这种行情称为填权。如果股价上涨到除权(息)前的价格水平,称为填满权。相反,如果多数投资者不看好该股,使得该股价下跌,其价格低于除权(息)报价,即股价比除权(息)前有所下降,则为贴权。
作用
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
(1)可以广泛地动员,积聚和集中社会的闲散资金,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服务,扩大生产建设规模,推动经济的发展,并收到“利用内资不借内债”的效果。
(2)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3)可以为改革完善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探索一条新路子,有利于不断完善我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个人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组织形式,更好地发挥股份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4)可以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特别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使政府和企业能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用其权,各得其利。
(5)可以扩大我国利用外资的渠道和方式,增强对外的吸纳能力,有利于更多地利用外资和提高利用外资的经济效益,收到“用外资而不借外债”的效果。
对股份制企业的作用
(1)有利于股份制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2)有利于股份制企业筹集资金,满足生产建设的资金需要,而且由于股票投资的无期性,股份制企业对所筹资金不需还本,因此可长期使用,有利于广泛制企业的经营和扩大再生产。
对股票投资者的作用
从股票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其作用在于:
(1)可以为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2)可以增强投资的流动性和灵活性,有利于投资者股本的转让出售交易活动,使投资者随时可以将股票出售变现,收回投资资金。股票市场的形成,完善和发展为股票投资的流动性和灵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