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江都市民李先生(化名)遭遇了惊魂一幕,自家圈养的藏獒不知何故发了疯,在咬死一只鸡后,竟“六亲不认”,将他咬伤后,还死死追着他不放。李先生赶紧逃出院门,将门锁上后打电话报警。
最终,民警赶到现场,连开三枪将藏獒击毙。对此,警方提醒,烈性犬、大型犬必须拴养,如被狗扑倒,要及时护住头部和喉咙,以免危及生命。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cangao/)因此,可以依据以上法条向对方就被狗咬伤所产生的提起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但是均要有证据证明,如医疗费需要病历,住院费要有发票。
被藏獒咬伤可以维权索赔,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可以向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住院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鉴于伤情很重,在诉讼阶段应该提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可以获得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图老师经有关律师了解,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该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只有受害人残疾或者死亡时,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cangao/)被普通小型犬撕咬,除了身体伤痛外,还会产生严重的精神恐慌,这必然会对其身心健康成长造成更大的损害。众所周知,被犬类动物撕咬后,患上狂犬病的几率较大,潜伏期较长。因此,针对这种损害情形,受害人应该得到精神损耗赔偿。
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所得到的精神损害赔偿方式为精神抚慰金。
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另外可能还涉及后续治疗费,再者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在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下,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当然,具体要看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