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男童
两个多月前,邢台一四岁儿童在私立幼儿园内受伤,当受伤儿童家长找到幼儿园要求赔付医疗费时,幼儿园不但拒绝赔付,并且拒绝告知受伤原因,最让家长不能忍受的是,孩子当时入了意外伤害险,幼儿园还冒充家长到保险公司领走意外伤害赔偿金。
据受伤儿童的母亲马丽娜讲述,2010年11月13日早上,她将孩子送到邢台市世纪阳光幼儿园,9点半突然接到幼儿园的电话,说孩子头碰破了,被送往眼科医院。当她正在赶往医院途中,又接到电话说因为孩子的伤口太长眼科医院无法缝合,正在转往邢台市人民医院。
在医院急诊室马丽娜见到了自己的孩子,当时幼儿园园长和一名带班老师也在现场。“我们问孩子是怎么受伤的,带班老师说碰在了幼儿园厕所的墙上,当时只顾着给孩子看病,也没问具体的细节。”马丽娜说。医生诊断孩子伤口在后脑处,且伤口很深,长度有5厘米左右,建议做脑部CT并留院观察,之后孩子头部缝合4针,并住院9天,一共花费了2840元。
这些花费其中有2000元是住院当天她要求幼儿园垫付的,自己付了840元。孩子出院后马丽娜找到幼儿园,要求园长说明孩子受伤的经过,并追问幼儿园是不是应该对孩子的受伤负责。但这个合理要求被幼儿园拒绝了,就连孩子当初怎么受伤的幼儿园方也闭口不谈。“孩子在学校受伤了,我们想知道怎么伤的,这应该不过分吧,难道作为家长连这点知情权也没有吗?”马丽娜不解地说。
马丽娜告诉记者,学校曾收取过五十元钱,为孩子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入了立意外伤害保险。1月24日下午她便和丈夫赶到中国人tulaoShi.com寿邢台分公司查询孩子投保情况,可是得到的答复令他们很吃惊,已经有人去保险公司办理赔付手续,当时还拿着被保险人家长的身份证,被投保人父母的名义办理了理赔手续。
这时马丽娜想起,幼儿园老师曾向他们要过身份证,说是需要办理孩子在医院的病例。马丽娜立刻又按照转帐的帐号查了一下,原来幼儿园以办理孩子医院病历为由,要了孩子家长的身份证,去银行开了一个帐户,这笔本应该赔付给孩子的保险金已经在1月12日支走。她立刻拨打了幼儿园园长的电话,园长承认了保险已经赔付完毕的事,但明确表示钱不会给他们。
马丽娜说孩子在幼儿园无端被碰伤,他们既要承担心理上的痛苦,又要为此付出医疗费,这种现状另他们无法接受,幼儿园在没有通知他们的情况下将保险理赔金留下,实在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25日上午,马丽娜的爱人正在跟记者讲述当时的情况时,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对方说当时办理理赔手续的时候,还拿着魏先生签字的委托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所以办理了理赔。“我根本就没有给委托他们办理,怎么会有我签字的委托书呢。”魏先生很是奇怪。
记者拨打了中国人寿公司的客服热线,一位客服人员说,理赔的程序是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协助办理,最终的理赔金还是要给了孩子的监护人。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s://m.tulaoshi.com/yuerzhishi/)记者又联系了世纪阳光幼儿园,刘园长为记者提供了一份事情经过说明。2010年11月13日上午,马丽娜的儿子按照规定在老师的带领下上完厕后,由老师带领在四楼往五楼去的楼梯口站队, 在老师拍手喊队时,有同学忽然转身推了他一下,老师来不及制止,致使他的头部碰到墙上。随后老师通知家长并及时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
刘园长解释,事发之后马丽娜夫妇口头委托学校跑保险理赔的事,并提供了户口本和身份证,最后赔付分为两部分,意外伤害赔付和哮喘赔付,共计1737元。幼儿园承诺承担孩子意外伤害的医药费,而疾病部分实际发生金额为:1271.40元。实际赔付为:550元。则孩子家长实际应承担费用为:721.4元,而魏思语家长实际承担费用为840元,因此幼儿园还应给付魏思语家长保险费用:118.6元。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情况下,父母是监护人,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m.tulaoshi.com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我国《教育法》第4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也就是说,父母对在校学习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职责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单位有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等情形。
最近,不断接到一些家长的投诉,称孩子在幼儿园内受伤,他们与幼儿园交涉时,有的幼儿园愿意赔偿一部分医药费,但是后期费用就不再支付;更有幼儿园对家长不理不睬。
记者为此搜索了一下本报的热线平台,发现今年以来,与幼儿园有关的线索有119条,而其中关于孩子在幼儿园受伤无人问津的线索就有15条。
家长反映孩子受伤园方不管
12月24日上午,市民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她的孩子在东开发区鹤立幼儿园碰伤牙齿后,老师不仅不管,还让孩子罚站。
王女士说,12月23日下午,她去幼儿园接孩子,孩子看见她就想哭,一问才知道孩子的牙龈出血,牙齿松动,因为医院已经下班,她就和孩子先回家了。“今天,我主动给孩子的老师打电话,9点我们才去医院给孩子看病,医生说看得有点晚,孩子的牙齿已经歪了,必须矫正,两个月以后再复查。现在孩子不能吃一点硬东西。”
“园方一直也没人给我道歉,更没人说起孩子是如何受伤的,我很生气,在与幼儿园交涉后,只有孩子的老师陪着到医院。”王女士生气地说,孩子受伤后老师竟然不管,而且还罚孩子站。后来她问孩子为啥罚站时,孩子说因为牙疼吃不下饭才被罚站的。
之后,记者与东开发区鹤立幼儿园的胡老师取得联系,她说:“孩子是在上手工课时不小心把牙龈弄流血了,当时孩子没吭声,我也没太在意。”对于罚站,胡老师说当时她在打扫卫生,让孩子端着盘子站起来,但不是罚站。孩子受伤后,她陪着家长带着孩子去看了,责任也尽到了。
王女士说,既然老师知道孩子的牙龈出血了,为啥不及时带孩子到幼儿园的医务室先看一下,为啥不告知家长,这只能说老师的责任心不够。
像王女士这种遭遇的还有很多,记者在热线平台上就搜索到了15条有关这方面的信息。
市民谢先生说,9月份,他两岁多的儿子在农业路与沙口路交叉口处的鹤立幼儿园上学期间玩摇摇椅时受伤,下巴被划开,缝了3针。“虽然我多次找幼儿园交涉,但是最后也没个结果,他们感觉孩子的伤属于小事。”
谢先生说,孩子的伤好以后也没再去找过幼儿园,也没得到任何的赔偿,也没有任何人找他赔礼道歉。
律师说法园方承担所有责任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说,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园方应该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是一种监护人的转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行为后果由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在幼儿园期间,无论是上课就读、课间休息,还是吃饭、午睡,其监护责任都由幼儿园承担。幼儿园完全有义务对孩子们的各个具体行为予以监护。
丁香律师说,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后,家长可以要求园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交通费,如果严重的伤残或者死亡的,家长除了上述的费用外,还可以追加精神赔偿费,但是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沙区长春路附近的一家幼儿园里,从早上7时30分到下午3时30分,一楼大厅始终坐着一群人,他们普遍以仰望的姿势看着挂在墙上的几个液晶电视,间或点评几句,“你看,又哭了!这两天身体就不舒服”“哈哈,俺孙女又吃了一碗”“这个老师有耐心,挺好”……
屏幕里,是幼儿园里的大中小班各个教室的即时现场,有的教室里甚至有两三个角度的摄像机位,孩子全天的所有动向,都360度展示在屏幕上。
作为三岁孩子的母亲,杨阳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情便是打开电脑,查看女儿在幼儿园里的表现。“一年前,选择这家离黑石礁不远的幼儿园的原因,便是他们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只要在家里和单位的电脑上安装一个程序,就可以随时看到孩子在幼儿园的情况。”据了解,这种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一般都在条件较好的幼儿园里出现,有的幼儿园甚至以此作为广告点——家长们可以随时了解老师们的工作状态,展示一个透明的幼教平台。
然而,对此,沙区某高档幼儿园的幼教王老师坦言,她的压力很大。“白天在教室里哄孩子,这个哭那个闹,已经很累了,却常常在下班的时候遇到前来提意见的家长——这个说孩子今天没吃饱就睡着了,那个质问玩球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照顾到他儿子。还有很多隔辈亲的老人,平时闲着也没什么事情做,就每天拿着小本子坐在一楼的大厅里,盯着摄像头找毛病。
王老师说,自从来到这个有摄像头的幼儿(图老师整理)园,知道时时有人监督,整天紧绷着神经,特别累,有时候碰见表现不好的孩子,也不敢批评,怕家长有意见。“晚上睡觉都梦见有人监视呢,整个人性格和脾气都暴躁了一些。”
该园园长说,整体来看,摄像头对老师的表现有一定的促动作用,家长们最关心孩子平日表现怎么样,有了这个以后,他们放心多了。另外,其他城市一些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也引发了家长对幼儿园的不信任,有了摄像头,能及时防范此类事情。“我希望家长也能对老师多一些理解和宽容,毕竟,每天所有的行为都被别人所关注,这份压力不言而喻。”
(作者:曲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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