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妇女在怀孕时,有两个最大的顾虑,一是担心怀孕会对自己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另一个是高龄会对怀孕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两大顾虑所衍生的问题很多,高龄的孕妈咪们必须仔细了解并小心防范,才是正确的做法喔。
Part 1:高龄产妇看过来!
高龄产妇的定义
所谓的高龄产妇,是指生产时年满35岁的妇女,卫生署为倡导方便,改以满34岁受孕的妇女为主。因为年满35岁以上生产的妇女,宝宝出生后的染色体异常的机会较35岁以下的怀孕妇女为高(满30、33、34、35、38岁生出唐氏儿的比率,各约为1/885,1/592,1/465,1/365,1/176),因此,将年满34岁以后怀孕的妇女做为一个分界点,称为高龄产妇。
此外,年纪越大可能产生疾病的机率就比较多,例如年纪越大,产生怀孕相关的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机会比年轻的产妇还高。而高龄产妇在怀孕时,高血压、心脏病或是肾脏病、糖尿病的内科并发症机会也比较多一点。另外,高龄产妇也比较容易产生早产、胎盘早期剥离等等的现象,所以高龄产妇在怀孕本身的问题会比一般人多一点。
预防重于治疗
为了预防怀孕期间所产生的并发症,妇产科医师建议高龄产妇考虑在怀孕以前做一个全身性、基本的、以抽血为主的健康检查,看看自己是不是有血压高、糖尿病、肾脏方面等的问题。如果确定都没有问题,就不要太担心,只要在妊娠期乖乖地配合检查,并且做好保护措施,即可放心。若是检查出来有问题者,建议要积极做适当的治疗,通常在有效的治疗后,大部份的妈咪都能很安全的受孕。
产妇在怀孕期间,因为年纪比较大,所以不适合太劳累。很多高龄产妇同时维持职业妇女、料理家务、照顾其它孩子的角色,工作过于忙碌,会造成体力上的负担,对高龄怀孕者是件非常吃力的事。
Part 2:注意高龄产妇的妊娠风险
以下介绍几种可能在孕期发生的症状,这些都是高龄产妇容易发生的妊娠风险,有些疾病例如高血压,会因为个人体质的关系,加上高龄的影响,较易发生在孕妇身上,加上身体逐渐老化的关系,即使治疗也不容易控制及复原。所以,若高龄孕妈咪要特别注意妊娠时期的身体状况,并且预防发生,如此才能保护母子的孕期健康!
卵子的老化
卵子打从娘胎里就跟和女性的年纪一起增长,所以,当一个女性己经年满34岁时,也就代表在她的骨盆腔内的卵子年龄,己经到达34岁以上的“高龄”状态。
这也就是为什么高龄女性在怀孕时,要面临容易流产的问题,因为一旦卵子老化了,就会出现有“质量不好,以及在分裂、受精时,染色体异常的机会变高”的问题。所以,卫生署会明文规定,高龄产妇都要进行“羊膜穿刺”的检测,以确定胎儿的染色体属于正常状况,以确保出生胎儿的健康。
至于高龄妈咪的身体状况,套句一般人容易理解的话,那就是“身体用得越久,自然毛病就越多”杨医师表示。以下就一些常见问题,简单叙述。
孕期产后的骨盆松弛&子宫下垂
骨盆腔里包含女性重要的生殖器官,同样也会随着孕产妇的年龄而老化,所以在妊娠期间要特别保护,比方不提重物、不过度劳累、不做激烈运动、也避免有任何压迫到腹部的举动。
女性若是平常有提重物的习惯,加上年纪攀高,那么骨盆腔底部的组织就会变得比较松弛,子宫膀胱也会逐渐往下垂,尤其是高龄的“经产妇”,更容易发生这种现象。若是子宫下垂严重时,可能会有子宫脱垂的症状,造成骨盆重坠不适、排尿排不干净、漏尿等问题。
医师建议高龄孕妇在怀孕的24周起,视腹部膨起状况,就要开始使用“托腹带”,选择款式以方便性为主,材质应选择吸汗透气为佳,有简便的魔鬼沾可方便穿脱,并且有效支撑腹部往下垂坠的重量,以保护子宫。
产后的妈咪也要积极防范子宫下垂,产后6周除了尽量多躺,也建议在坐月子期间要每日束上产后用的“束腹带”,将妊娠期往下坠的子宫推回,以帮助子宫尽量回复正常状态。此种束腹带也是以方便与吸汗为主,太繁复耗时的束腹带反而会因不方便而疏忽使用。
Part 3:给高龄产妇的特别叮咛事项
高龄产妇需注意的检查项目
一般而言,孕妈咪在怀孕初期,都要接受一个详细的产前健康检项目,而对于高龄产妇的妇女们来说,除了必备的一般产前健康检查等各类项目之外,还有一些专门针对高龄产妇所需要额外进行的特别项目。
日常生活的7大守则
1、 深海鱼油的营养补充
2、 多多躺卧休息
3、 减轻体内压力
4、 降低胆固醇的摄取量
5、 减少孕期多余热量摄取
6、 勤做产前运动
7、 注意气候的变化
孕妈咪们,以上守则都要确切实行,千万不要觉得麻烦或者觉得“会不会太夸张了?”而忽略“保护工作”,因为保护胎儿与自己的健康,才是孕妈咪主要的目的。怀孕加上高龄的影响,一旦感染疾病,可能会需要比一般人更久的时间复原,这对母体及胎儿来说,其实是会更不好的。
结语
高龄产妇是现代社会晚婚的必然趋势,无法避免,也因此,女性对于怀孕期的疾病并发以及照顾方式,都要特别小心。杨医师提醒所有妈咪们,尽量详细阅读孕妇手册
怀孕中期,孕妇在行动上,不似初期必须有所顾忌。濒临生产时刻,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不敢动,难得有这个既稳定又空暇的时间。倒不如在这时做一下短程旅行,让生活充满闲情逸致,对胎儿而言,亦不失是一个不错的胎教方法。
1.旅行准备
在旅行之前,先做好旅行计划,不要让准妈妈及胎儿太劳累,避开人多、嘈杂的地方,事前先排好周全的计划,这样才能达到放松身心的目的。
旅行时,除了宽松舒适、方便替换及御寒的衣服外,旅游鞋、布鞋也不可少,最好不要穿皮鞋,走长路容易疲劳并磨伤脚。此外,最好带一个小型的海绵枕头或软垫,在乘飞机、火车或汽车时,可以靠着休息。临产前的妇女还应准备分娩时的必用品以及婴儿衣物等,以防路另外,行李简单、适用,吃的东西不要带得太多,以免增加旅途负担。
最好选有青山绿水,新鲜的空气的地方,这样的地方更能达到舒散身心的功能,对准妈妈、胎儿而言,一种无比的享受。借着旅行最容易使准妈妈消除疲劳,放松身心,况且还可以在旅行的过程中展开联想胎教。但是在出发前最好与医生联系,以便让医生了解整个行程计划,然后请医生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指导。为确保旅途中的安全,要避免单人旅行,应由家人或朋友陪同。
2.旅行须注意的事宜
大部分的妇产科医生不赞成孕妇在怀孕3个月内旅游,因为这段时间容易流产;也不赞成孕妇在7个月以后做长途旅行,因为孕妇在7个月以后容易发生早产、胎盘早期剥离、高血压、静脉炎,或在旅途中不慎摔倒,伤害子宫或胎盘。
如属于旅游性质的旅行,选择在第五六个月内安排最为妥当,因为此时怀孕初期的不适反应及疲劳已渐消失,而孕末期的身体沉重及下肢肿胀等现象尚未出现,同时还可避免妊娠初期流产以及妊娠末期早产的发生,此时出门为最佳时机。
另外,要特别注意防止意外摔跌、腹部挫伤。若发生腹部挫伤,最易伤害的器官就是胎盘。据临床统计,腹部受到挫伤后,导致胎盘分离的几率高达20%~50%。此时会出现剧烈腹痛以及严重出血,胎儿死亡率高达72%。对于孕妇究竟应该乘何种工具旅行好,众说纷纭,旅行前最好像医生咨询。
总之,孕妇旅行,要特别注意,以免动了胎气发生意外。但是,只要做好充分准备,旅程多加小心,怀孕中期还是可以旅行的。
温馨提醒:孕妇在旅行的过程中在饮食上要特别注意卫生,对路边摊点的食物、饮水要格外小心,避免进食生冷食物及饮用非罐装饮料。
运动胎教好处大盘点
生命在于运动,运动的好处不言而喻。运动对于孕妇有调节神经系统及增强心、肺功能的作用,可帮助消化,促进代谢。有利于腰部及下肢的血液循环,可以缓解腰酸腿痛及下肢浮肿症状。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jianfei/)如果是在户外参加体育锻炼时,还能能够呼吸新鲜空气,接收阳光中的紫外线照射。从而把皮肤里的脱氢胆固醇转变成维生素D,以促进身体对钙、磷的吸收。这样,不仅可以预防准妈妈患骨软化病,而且有利于胎儿的骨骼与牙齿的发育。
孕妇可以参加强度较小的体育锻炼,通过肌肉的收缩运动,能够增强腹肌的力量,防止因腹壁松弛造成的胎位异常及难产。由于平时的运动锻炼增强了腹肌、腰背肌、骨盆肌肉的力量和弹性,故能够缩短分娩时间、预防软产道损伤和产后出血。这不仅对孕妇本身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对胎儿的成长也有很大的影响。
温馨提醒:进行妊娠的安定期,就进入了可以做孕妇体操的时期,适当的运动可以消除应激反应,防止肥胖,并为安全分娩做好体力方面的准备。但请记住,在开始参加各项运动前,必须向医生咨询,并得到医生的允许后,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循序渐进的进行运动。
编前:现在绝大多数的孕妈咪都是职业女性,所以,怀孕生产常是就业或复职时面临的难题之一。好多妈妈都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们总结了以下经验,希望准妈妈们保护好自己,了解自己在怀孕时应享有的权利。 身为职业妇女,一旦怀孕,常在工作中受到某种约束,有些单位也会出现以怀孕作为理由辞退女职工的情况,从而导致怀孕妇女在工作职场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那么,怀孕妇女应享有的权利是什么呢?
一、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分为以下两种:
1.怀孕解雇
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2.产后解雇
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
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
权利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Tulaoshi.com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另外,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jianfei/)1.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汞、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的作业,强体力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工作中需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和高处作业等。(《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
三、关于产假
●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准妈妈该怎样应付哮喘侵扰
首先应明确,怀孕后哮喘病情不一定会加重,但对胎儿却有可能产生影响。对胎儿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哮喘发作时的严重程度,如果缺氧严重,可导致流产、早产和胎儿围产期死亡。治疗哮喘的药物对胎儿也有程度不同的影响。
支气管哮喘患者不存在是否可怀孕的讨论,不过,在哮喘频发的时候,尤其是在严重发作时是不宜受孕的。
在妊娠期,患者必须注意自我保护,以减少哮喘发作。具体措施是:生活有节,保持平稳的情绪;尽量避开一切可能激发哮喘的致敏原,如虫螨、花粉、工业粉尘、各种刺激性气体等;此外,还要谨防感冒。
孕妇在哮喘发作时,应积极治疗,以缓解母体和胎儿的缺氧状态。在治疗方面除了要选择合理的方法外,还要兼顾妊娠期的生理情况和胎儿的安全。
妊娠期哮喘的治疗原则是:尽快使孕妇和胎儿脱离缺氧状态,并避免使用可能损害胎儿的药物。
现在主张对支气管哮喘的治疗应根据病情的轻重、发作的频率而采取“分级治疗”。对发作次数少的病人应使用激素雾化吸入,此法具有抗炎效果好、副作用少的优点,可列为首选。发作次数较频者可加用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如博利康尼气雾剂雾化吸入,此药能增加支气管的廓清能力,促使痰液排出,也可口服博利康尼或美喘清;还可口服或静脉注射氨茶碱,氨茶碱的缺点之一是其利尿作用会使体内水分减少,使痰液黏稠而形成痰栓。重症病人除了仍可用激素吸入等治疗措施外,还必须用糖皮质激素注射。
患者必须足量饮水,使痰液易于咯出,有利于减轻哮喘症状。在缓解期可用色苷酸钠在早晚定时吸入。合并细菌感染时,要使用对胎儿无害的抗菌药,尤其要避免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
分娩后产妇如果哮喘反复发作,婴儿应采取人工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