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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只是一种俗称,主要是以像头疼、发烧、流鼻涕,甚至伴有咳嗽的主要常见症状。孕妇是最容易感冒的一群,作为孕妇,要考虑的因素也就更多,包括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等等。了解诱发感冒的原因以及治疗感冒的方法,感冒也就不显得可怕。孕妇是最容易感冒的一群,作为孕妇,要考虑的因素也就更多,包括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等等。了解诱发感冒的原因以及治疗感冒的方法,感冒也就不显得可怕。
对于大多数成年人来讲,如果感冒治疗及时、恰当,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如果是孕妇,特别是在怀孕早期感冒,情况就不同了。要解释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胚胎的生长发育讲起。
卵子受精以后,大约从怀孕3星期开始分裂,胚泡植入子宫内膜并形成胚胎。孕5~11星期,胚胎进入器官高度分化阶段,细胞迅速分化,发生一系列形态变化,形成各系统的器官始基。从那以后,胚胎细胞失去分化的多向性,开始定向发育,再不能通过细胞分化进行代偿性修复。如果此时胚胎受到细菌、病毒或有害药物的影响,很容易发生形态学上的异常,造成畸形。医学上,把这一时期称为致畸高度易感期。胚胎期间系统、器官的分化有早有晚,持续时间有长有短,因而在不同的孕期发生细菌、病毒感染或用药不当,会导致不同的畸形,其中,以中枢神经系统的易感期最长,发生也最早。
如果感冒发生在孕早期,特别是孕5~11星期,胎儿发生畸形的可能性将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发生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感冒病毒的类型、毒性的强弱、持续时间,是否继发细菌感染。以中枢神经系统畸形,无脑儿和脊柱裂发生率最高。另外,此期孕妇感冒,即使无明显的器官畸形,也容易发生早产,新生儿体重较低,随之而来新生儿的死亡率也相应地增加。
那么,孕早期感冒以后要不要继续妊娠呢?一般地说,如果估计胎儿发生畸形的可能性较大,最好进行人工流产或药物流产,以终止妊娠。也就是说,如果孕妇感冒较重,持续时间长,体温持续数日超过39℃,并发细菌感染,或服了对胎儿有致畸可能的抗生素,原则上应该终止妊娠。如果是轻度感冒,则不必终止妊娠,但是在遇到具体病人时,往往不那么容易作出决定,就像对待一些高龄孕妇,除了要考虑到以上各种因素之外,还应该顾及妇女的年龄和生育能力。有少数人,即使孕早期发生了较严重的感冒,可因年龄较大,再次怀孕机会较少,或本次妊娠就是通过助孕技术艰难获得的等等,在权衡利弊之后,还是可以考虑继续妊娠的。为了避免畸形儿的出生,从孕中期开始,应定期进行超声波检查,一旦发现胎儿畸形,随时终止妊娠。
俗话说:治病不如防病。怀孕以后,孕妇应注意孕期保健。在秋冬季节或换季时,要注意保暖,不要去空气污浊、人群密集的地方。一旦发生感冒,特别是怀孕早期,应及时就医,并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由于感冒的整个病程是自限性的,若没有并发细菌感染,应用抗生素是无效的,即使需要用药,一般可选择对胎儿没有不良影响的中药,以清热解毒为主,如感冒清热冲剂等,千万不要擅自使用抗生素。因为,许多抗生素在孕早期使用,会造成胎儿不可逆的损害或畸形,像氨基糖甙类药物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均会损害胎儿第八对脑神经,引起新生儿先天性耳聋;四环素类可致胎儿骨骼及乳牙的生长障碍。因此,在妊娠期必须用药时,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nb图老师sp; 总之,胎儿处于不同的发育期,对药物的反应也不尽相同。在妊娠头3个月内,是胚胎的器官形成期,为了防止畸形,在妊娠头3个月,避免使用一切药物的观念是合理的。在其他阶段,各个器官的功能还很不完善,分解药物的酶系统活性也很差。譬如胎儿肝脏缺乏葡萄糖醛酸转移酶,使药物不易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而排出,所以对氯霉素,磺胺药物的解毒能力很差,容易产生不良影响。胎儿的屏障功能差,很多药物易进入胎儿的脑组织,胎儿的肾滤过率极为低下,使药物不易排泄而蓄积中毒。
某些药物能直接作用于胚胎,能使胚胎细胞受损而造成胎儿不同程度畸形(见附表),使器官的结构,形态或功能异常,甚至形成死胎。据资料统计,2%婴儿的重要器官畸形和2%次要器官的畸形是怀孕期间母亲服药所致,尤其是在怀孕头3个月内胎儿各个器官、各个系统正在形成时期,母亲在此时服药对胎儿影响最大,所以,在妊娠期必须用药时,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如果疾病需要使用一些有可能使胎儿畸形或影响较大的药物时,就必须在医生指导进行人工流产,中止妊娠。
图老师小编总结: 怀孕前3个月禁用一切药物,因为前3个月正是胚胎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孕妇患的是轻度感冒,症状不是特别重,可以采取非药物疗法,如推拿、理疗等。并要多饮开水,多食用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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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孕妈妈怀孕后特别小心身体,但是有时候也会一不小心发烧了。孕妇发烧怎么办?
孕妇体温超过38.5℃须特别注意
一般人若体温高于37℃,即可称为发烧;可是一般人可能必须等到体温高于38℃后,才会明显地感觉到体温上升,并有身体不适感。孕妇的体温比一般人高,因为她新陈代谢速率较快,体温就会略高于平日0.5℃,因此,孕妇的体温上升至37.5℃以上,就考虑是否有发烧的可能了;若是体温超过38.5℃时,就必须特别注意。
发热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感染性疾病,包括病毒、细菌等病原体引起的感染,几乎所有的感染性疾病都会引起发热。二是肿瘤引起的发热,尤其是晩期肿瘤会出现发热症状。三是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红斑狼疮等也会引起发热。孕妇发热的常见原因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病毒性感冒、气管支气管炎等)、泌尿系感染、胃肠炎等。
孕妇发热处理三原则
原则一:除了找出发烧病因之外,对孕妇来说,适度的退烧是有必要的,发烧常增加妈妈的新陈代谢速率,且会同时合并许多不适的症状,如头痛、食欲不振、全身倦怠、心悸甚至脱水等,更增加孕妇心肺功能的负担。
原则二:若孕妇的体温未高过38.5℃,且无明显的不适症状,就可以考虑以物理方法帮忙退烧如:冰枕、散热贴片、温水擦拭等。
原则三:但若体温高于38.5℃,且合并有不舒服的症状时,则可以考虑使用药物辅助,会有更好的退烧效果。
孕妇用药选择
A级药物:对孕妇安全,对胚胎或胎儿无危害,如适量维生素。
B级药物: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
C级药物: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未在人类研究证实,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应用,如庆大霉素、异丙嗪、异烟肼等。
D级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不考虑应用,如硫酸链霉素(会导致胎儿听力减退等)、盐酸四环素(使胎儿发生腭裂或导致无脑儿)等,是在万不得已时才使用。
X级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如甲氨蝶呤、己烯雌酚等。
妊娠期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作用的A、Bwww.Tulaoshi.com级药物。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yunqi/)发烧与胎儿健康
若只是短暂性的轻度发烧,一般来说并不会对母体或胎儿造成伤害,不过也曾有些研究发现,在怀孕5~6周(受孕3~4周)期间,即神经管发育期,若孕妇的体温高过38.9℃,且持续超过24小时,就会增加胎儿发生神经管缺损(如:无脑儿)的机会,但必须强调的是,很少孕妇会让自己的体温上升这么高,并且持续如此长的时间而不做处理。
必须注意的是:孕妇发烧时,若是搞不清发烧的原因,为了母婴健康,婴儿健康出生,还是要去医院找医生咨询并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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