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判断病人意识,(注意做到轻拍重唤!)如无反应,立即呼救并请求他人拨打电话,与急救医疗救护系统联系。如现场只有一个抢救者,则先进行1分钟的现场心肺复苏后,再联系求救;
3.立即将病人置于复苏体位(平卧位),触摸颈动脉,未触及立即施行胸外心脏按压!
4.按压30次后立即开放气道,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比例为2:30。单纯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每分钟频率至少为100次。有条件要及早实施体外除颤。
由美国心脏学会(AHA)和其它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复苏学会制订的每五年更新一次的“国际心肺复苏指南”对指导和规范在全球范围内的心肺复苏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2010年美国心脏学会(AHA)和国际复苏联盟(ILCOR)发布最新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修改了操作程序。
大家比较熟悉的紧急状况下心肺复苏的程序是:A 开放气道; B 人工呼吸; C 维持循环。这套理论延续了很多年。现今,此程序更改为:C 维持循环(胸外按压); A 开放气道(畅通呼吸道);B 人工呼吸(吹气)。请大家记住复苏程序由ABC变成CAB。
•病人意识突然丧失,昏倒于任何场合;
•心音无、大动脉无;
•心跳呼吸停止;
•面色苍白或紫绀,瞳孔散大;
•心电图:一直线、心室颤动和心电机械分离。
心搏骤停的识别一般并不困难,最可靠且出现较早的临床征象是意识突然丧失和大动脉搏动消失,一般轻拍病人肩膀并大声呼喊以判断意识是否存在,以食指和中指触摸颈动脉以感觉有无搏动,如果二者均不存在,就可做出心搏骤停的诊断,并应该立即实施初步急救和复苏。
如在心搏骤停5min内争分夺秒给予有效的心肺复苏,病人有可能获得复苏成功且不留下脑和其他重要器官组织损害的后遗症;但若延迟至5min以上,则复苏成功率极低,即使心肺复苏成功,亦难免造成病人中枢神经系统不可逆性的损害。
因此在现场识别和急救时,应分秒必争并充分认识到时间的宝贵性,注意不应要求所有临床表现都具备齐全才肯定诊断,不要等待听心音、测血压和心电图检查而延误识别和抢救时机。
(1)立即识别心脏停搏并启动应急反应系统;(2)尽早实施心肺复苏CPR,强调胸外按压;(3)快速除颤;(4)有效的高级生命支持;(5)综合的心脏骤停后治疗。
基础生命支持(basic life support, BLS)又称初步急救或现场急救,目的是在心脏骤停后,立即以徒手方法争分夺秒地进行复苏抢救,以使心搏骤停病人心、脑及全身重要器官获得最低限度的紧急供氧(通常按正规训练的手法可提供正常血供的25%—30%)。
BLS的基础包括突发心脏骤停(sudden cardiac arrest, SCA)的识别、紧急反应系统的启动、早期心肺复苏(CPR)、迅速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utomatic external defibrillator, AED)除颤。
在2010成人BLS指南对于非专业施救者和医务人员都提出了这一要求。
BLS步骤由一系列连续评估和动作组成:
1、评估和现场安全
急救者在确认现场安全的情况下轻拍患者的肩膀,并大声呼喊“你还好吗?”检查患者是否有呼吸。如果没有呼吸或者没有正常呼吸(即只有喘息),立刻启动应急反应系统。BLS程序已被简化,已把“看、听和感觉”从程序中删除,实施这些步骤既不合理又很耗时间,基于这个原因,2010心肺复苏指南强调对无反应且无呼吸或无正常呼吸的成人,立即启动急救反应系统并开始胸外心脏按压。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2、启动紧急医疗服务(EMS)并获取AED(自动体外除颤器)
(1)如发现患者无反应无呼吸,急救者应启动EMS体系(拨打120),取来AED(如果有条件),对患者实施CPR,如需要时立即进行除颤。
(2)如有多名急救者在现场,其中一名急救者按步骤进行CPR,另一名启动 EMS体系(拨打120),取来AED(如果有条件)。
(3)在救助淹溺或窒息性心脏骤停患者时,急救者应先进行5个周期(2min)的CPR,然后拨打120启动 EMS系统。
3、脉搏检查
对于非专业急救人员,不再强调训练其检查脉搏,只要发现无反应的患者没有自主呼吸就应按心搏骤停处理。对于医务人员,一般以一手食指和中指触摸患者颈动脉以感觉有无搏动(搏动触点在甲状软骨旁胸锁乳突肌沟内)。检查脉搏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0秒,如10秒内仍不能确定有无脉搏,应立即实施胸外按压。
4、胸外按压(circulation, C)
确保患者仰卧于平地上或用胸外按压板垫于其肩背下,急救者可采用跪式或踏脚凳等不同体位,将一只手的掌根放在患者胸部的中央,胸骨下半部上,将另一只手的掌根置于第一只手上。手指不接触胸壁。按压时双肘须伸直,垂直向下用力按压,成人按压频率为至少100次/min,下压深度至少为125px,每次按压之后应让胸廓完全回复。按压时间与放松时间各占50%左右,放松时掌根部不能离开胸壁,以免按压点移位。
对于儿童患者,用单手或双手于乳头连线水平按压胸骨,对于婴儿,用两手指于紧贴乳头连线下放水平按压胸骨。为了尽量减少因通气而中断胸外按压,对于未建立人工气道的成人,2010年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推荐的按压-通气比率为30:2。
对于婴儿和儿童,双人CPR时可采用15:2的比率。如双人或多人施救,应每2分钟或5个周期CPR(每个周期包括30次按压和2次人工呼吸)更换按压者,并在5秒钟内完成转换,因为研究表明,在按压开始1~2分钟后,操作者按压的质量就开始下降(表现为频率和幅度以及胸壁复位情况均不理想)。
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更强调持续有效胸外按压,快速有力,尽量不间断,因为过多中断按压,会使冠脉和脑血流中断,复苏成功率明显降低。
5、开放气道(airway, A)
有两种方法可以开放气道提供人工呼吸:仰头抬颏法和推举下颌法。后者仅在怀疑头部或颈部损伤时使用,因为此法可以减少颈部和脊椎的移动。遵循以下步骤实施仰头抬颏:将一只手置于患儿的前额,然后用手掌推动,使其头部后仰;将另一只手的手指置于颏骨附近的下颌下方;提起下颌,使颏骨上抬。注意在开放气道同时应该用手指挖出病人口中异物或呕吐物,有假牙者应取出假牙。
6、人工呼吸(breathing, B)
给予人工呼吸前,正常吸气即可,无需深吸气;所有人工呼吸(无论是口对口、口对面罩、球囊-面罩或球囊对高级气道)均应该持续吹气1秒以上,保证有足够量的气体进入并使胸廓起伏;如第一次人工呼吸未能使胸廓起伏,可再次用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给予第二次通气;过度通气(多次吹气或吹入气量过大)可能有害,应避免。
方法为:将受害者仰卧置于稳定的硬板上,托住颈部并使头后仰,用手指清洁其口腔,以解除气道异物,急救者以右手拇指和食指捏紧病人的鼻孔,用自己的双唇把病人的口完全包绕,然后吹气1秒以上,使胸廓扩张;吹气毕,施救者松开捏鼻孔的手,让病人的胸廓及肺依靠其弹性自主回缩呼气,同时均匀吸气,以上步骤再重复一次。
对婴儿及年幼儿童复苏,可将婴儿的头部稍后仰,把口唇封住患儿的嘴和鼻子,轻微吹气入患儿肺部。如患者面部受伤则可妨碍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进行口对鼻通气。深呼吸一次并将嘴封住患者的鼻子,抬高患者的下巴并封住口唇,对患者的鼻子深吹一口气,移开救护者的嘴并用手将受伤者的嘴敞开,这样气体可以出来。在建立了高级气道后,每6-8秒进行一次通气,而不必在两次按压间才同步进行(即呼吸频率8-10次/min)。在通气时不需要停止胸外按压。
7、AED除颤
室颤是成人心脏骤停的最初发生的较为常见而且是较容易治疗的心律。对于VF患者,如果能在意识丧失的3-5min内立即实施CPR及除颤,存活率是最高的。对于院外心脏骤停患者或在监护心律的住院患者,迅速除颤是治疗短时间VF的好方法。
非专业急救者应持续CPR直至获得AED和被EMS人员接替,或患者开始有活动,不应为了检查循环或检查反应有无恢复而随意中止CPR。对于医务人员应遵循下述心肺复苏有效指标和终止抢救的标准。
心肺复苏有效指标:
(1)颈动脉搏动:按压有效时,每按压一次可触摸到颈动脉一次搏动,若中止按压搏动亦消失,则应继续进行胸外按压,如果停止按压后脉搏仍然存在,说明病人心搏已恢复。
(2)面色(口唇):复苏有效时,面色由紫绀转为红润,若变为灰白,则说明复苏无效。
(3)其他:复苏有效时,可出现自主呼吸,或瞳孔由大变小并有对光反射,甚至有眼球活动及四肢抽动。
终止抢救的标准:
现场CPR应坚持不间断地进行,不可轻易作出停止复苏的决定,如符合下列条件者,现场抢救人员方可考虑终止复苏:
(1)患者呼吸和循环已有效恢复。
(2)无心搏和自主呼吸,CPR在常温下持续30min以上,EMS人员到场确定患者已死亡。
(3)有EMS人员接手承担复苏或其他人员接替抢救。
成人CPR操作主要变化如下
1、突出强调高质量的胸外按压,
2、保证胸外按压的频率和深度,
3、最大限度地减少中断,
4、避免过度通气,
5、保证胸廓完全回弹
提高抢救成功率的主要因素
1、将重点继续放在高质量的CPR上
2、按压频率至少100次/分(区别于大约100次/分)
3、胸骨下陷深度至少5 ㎝
4、按压后保证胸骨完全回弹
5、胸外按压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中断
6、避免过度通气
★CPR操作顺序的变化:A-B-C→→C-A-B
即:C胸外按压→A开放气道→B人工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