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职业女性任职期内怀孕生产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而言,女员工享有90天以上的产假,即分娩前15天到分娩后的75天,对于晚婚晚育者,产假可延长为120天。2012年4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作出调整,我国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产假新规定2012
一是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第七条第一款)。
二是参照原劳动部有关规章,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第七条第二款)。
三是为了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八条)。
产假多少天
过去产假都是90天,分娩前半个月和分娩后两个半月。根据新规规定,我国在职女性产假有原先的90天延长为14周,即是98天。
2012产假工资如何规定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孕妇休产假前需做的准备2012产假最新规:延长至98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09年5月1日起,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在职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男方也会相应享有一些陪产假,具体规定依照当地相关法律。
晚育产假规定
晚育是指已婚女性在24周岁以上,拥有准生证时孕育第一胎或者晚婚后孕育第一胎。我国一直都提倡晚婚晚育,这也是计划生育的一大内容。对于晚育的家庭,国家也会有相应的产假规定,不过各地产假规定不一。
上海市: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
深圳市:女职工满23周岁的,可延长产假30天
河北省: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算做晚育,奖励产假四十五天
广东省: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江苏省: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
湖南省: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河南省: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内蒙古:无相关规定
陕西省: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山西省: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
山东省: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
辽宁省: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
湖北省: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安徽省: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四川省: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江西省: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
陪产假
陪产假是指妻子产假期间,丈夫享有一定的时日来看护或者照料产妇的权利。目前国家是没有明文规定陪产假的天数,全国各地男方可按照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休陪产假。当然不能排除有些地方是没有陪产假的。一起来看看全国各地陪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陪产假规定:女方晚育产假期间,男方可享受护理假3天。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满23周岁并依法登记结婚后怀第一胎的在职女性,产假可延长30天,同时男方享有10天的陪产假。
河北陪产假规定:对于晚婚晚育的家庭,男方享有陪产假10天。产假期间,享受正常产假待遇。
重庆陪产假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享有陪产假七个工作日,陪产假视为工作时间。
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
江苏省:晚育者,男方可享有陪产假10天。
湖南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女方另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正常工作时间。
河南省:晚育者男方享有陪产假30天。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
内蒙古:无相关规定
陕西省:晚育者男方享有陪产假10天
山西省:晚育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山东省:晚育护理假7天。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辽宁省: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护理假15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湖北省:晚育护理假10天。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安徽省: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护理假10天。如果夫妻上方生活在异地,护理假延长为20天。
四川省:晚育护理假10天。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江西省:晚育护理假15天。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怀孕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工资规定2012
第一,保胎假,工资依照病假的工资发放。请保胎假需要医生开具证明。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照正常工资的80%发放。产前假一般在怀孕七个月以后请,本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就可以休了。有些地方法规规定,产妇申请必须给假的情况下,单位应批准其申请,工资按照正常工资的80%发放。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这段时间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即:
1. 如果员工过去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单位只需按照正常工资的数额发放就行了,生育津贴发下来时归企业所有。
2. 如果员工过去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单位就可以按正常工资发放,等到生育津贴发下后,按照生育津贴和正常工资的差额补发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所有。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第四,哺乳假,产后6个半月按照工资80%发放,这段时间以后按照正常工资的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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