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尊是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它首先表现为自我尊重和自我爱护.
2.自尊还包含要求他人,集体和社会对自己尊重的期望.
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歧视,侮辱,它是一种好的心理状态。只要不气馁,不灰心,不放弃,自己相信自己,自己尊重自己,我们就可以通过进一步的努力,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赢得别人的尊敬,感受自尊的快乐。
作为人格特质的一部分,自尊这一特质表现出了人们喜爱或不喜爱自己的程度各有不同。
(1)自尊始于知耻,有了羞耻心,人才能节制自己的行为,不做庸俗卑贱的事情,有尊严地生活;
(2)有了羞耻心,我们会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而难为情;
(3)有了羞耻心,我们做错了事会感到惭愧;
(4)有了羞耻心,我们辜负了他人的期望会觉得内疚。
自尊是人类生命的心理根源,它可以保持一个人生命的健康发展和完满。在自尊作用于人的过程中,首当其冲的是人的心理健康。也就是说,自尊最初对一个人起作用,是从其心理反应和心理健康开始的,而生命(尤其是人的社会生命和心理生命)的残缺或完满直接来源于心理健康的是与否。
在社会生活中,社会总会对人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但不管何种要求,也不管何种社会,要求基本都是一致的,即人应该是健康的、积极的、发展的,人应该以一种良好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那么,是什么在维持着人的良好形象呢?印象整饰固然是一个经常有效的手段,但只是一种很表面的手段,人维持良好形象的内在的、深层的心理机制其实就是自尊。心理学家Bednar.R.(1989)曾指出,人都有一种保持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自我形象的需要,这种需要既是防止与避免生存环境带给人的伤害与压力的有力武器,也是个体发展的基本力量。这正是自尊使人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缓冲基本焦虑的一种具体体现:自尊策动人去追求和呈现一种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而良好的社会适应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
如果自尊不足甚至缺乏,人就无法正确地对待自己和他人的评价,不能适时恰当地对社会环境的要求或事件作出合理反应,无法及时缓解生活中的基本焦虑。一言以蔽之,人就无法正常地进行社会生活。因此自尊不足(即低自尊)的人呈现给社会的通常是不好的自我形象,具体表现出两类行为或态度:一类是自伤性行为或态度,主要指向自我。其表现有自暴自弃、自怨自艾、自哀自怜、自轻自贱等,甚至可能放弃生命,自绝于世;另一类是自恋式或自我中心的行为与态度,主要指向他人与环境。可能出现不负责任、冷漠、自我中心、敌视、攻击他人、报复社会等偏激行为和罪错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但无论哪类行为或态度,反映的都是心理健康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自尊不足的人虽然没有呈现出良好的自我形象或社会形象,并不意味其不具有维持自身良好形象的需要。相反,是这种需要与自我意象之间产生了矛盾而导致心理失调,并表现出种种不健康的态度与行为。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 大量的实证研究证实,自尊与心理健康的关系极为密切。这不仅包括缺乏自尊(即低自尊)与许多重要的消极可能性如抑郁、焦虑、自杀意念、机能失调、问题行为等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也包括拥有足够自尊(即高自尊)经常与积极的心理健康和一般的心理幸福密切相关。
由此可见,自尊乃是心理健康的核心,是心理幸福的根源。这个核心的状态如何直接关系着心理健康的状况:高自尊由于良好的社会适应而衍生出心理健康的各种表现,包括健康的认知、健康的行为以及健康的心态;低自尊由于对社会的适应不良则导致了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及其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