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免疫(planedimmunization)是根据某些特定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状况分析,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疫苗进行免疫接种,以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预防、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有效的疫苗和疫苗的计划接种,已成功地消灭曾经是人类头号杀手的天花;全球无脊髓灰质炎行动的最重要手段,就是强化脊髓灰质炎口服疫苗的免疫。我国自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牛痘、鼠疫、霍乱等疫苗的接种运动。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计划免疫,使得绝大多数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
1.世界计划免疫概况
世界卫生组织早在1974年第24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就提出“要在2000年使人人享有卫生保健”。1978年,该组织又在31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具体地提出,要在1990年前对全世界儿童提供有关疾病的免疫预防。到1981年10月为止,全世界已有197个国家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
1974年WHO吸收了已在被消灭中的天花以及麻疹、脊髓灰质炎等预防与控制的经验,提出了扩大免疫计划(ExpandedProgramonImmunization,EPI),以预防和控制天花、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结核病等,并要求各成员国坚持该计划。1978年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决定成立EPI顾问小组,并强调是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的主要内容之一,儿童免疫接种率被视为WHO全球战略成功的标志之一。1988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用“普及儿童免疫”(UniversalChildImmunization,UVI)来表示EPI的目的。
在实施EPI之前,推测全球不足5%的婴儿被适当免疫,致使每年死于麻疹、脊髓灰质炎、肺结核、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等达500万之巨,且另有500万人留有后遗症。经WHO和各成员国的努力,1991年10月,WHO和UNICEF在纽约举行的庆祝大会上宣布:1990年至2000年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至1995年使麻疹病死率下降95%,并消灭新生儿破伤风;为实现目标,将努力改进疫苗接种途径,研究只需接种1或2次就可预防6病的疫苗,来代替现在需要接种八次的接种法;并研究在无冰箱贮存下能保存一段时间仍能预防一种疾病以上的疫苗。
2.我国的计划免疫概况
我国的计划免疫和免疫程序:70年代中期,我国制定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为普及儿童免疫纳入国家卫生计划。其主要内容为“四苗防六病”,即对七周岁及以下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以及及时加强免疫接种,使儿童获得对结核、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麻疹的免疫。1992年卫生部又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计划免疫范畴。随着科技进步,计划免疫将不断扩大其内容。
我国于1980年正式参与WHO的EPI活动,1985年我国政府宣布分两步实现普及儿童计划免疫。1988年各省实现12个月龄和18个月龄接种率达85%目标,1990年实现各县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5%要求,实质上于1990年我国已达90%目标,并根据WHO推荐的免疫程序,1986年卫生部重新修订了我国儿童计划免疫。
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80年代后,我国政府积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扩大计划免疫规划(EPI,ExpandedProgrrammeonImmunization)并积极开展工作。
为了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影响力度,促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保证免疫接种率,有效地防止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达到最终消灭疾病的目的,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成立了全国计划免疫协调领导小组,并确定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至此,我国已建立了完善的免疫接种程序:在婴儿出生24小时内,即进行乙肝疫苗接种,并在婴儿1周岁之前,完成程序中的所有基础免疫。
1986年6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妇联、广播电影电视部、经济贸易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布通知,成立全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协调小组和每年4月25五日开展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其近期目标是实现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的1990年争取“使全国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1.计划免疫的内容
我国计划免疫工作的主要内容使“四苗防六病”,即7周岁及7周岁以下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价疫苗、百白破混合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及以后适当的加强免疫,使儿童获得对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麻疹的免疫。1992年国家又把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范畴。部分省、市、自治区还把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和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预防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2.计划免疫程序
免疫程序是指需要接种疫苗的种类及接种的先后次序与要求,主要包括儿童基础免疫和成人或特殊职业人群、特殊地区需要接种疫苗的程序。
⑴出生24小时内,接种卡介苗和第一针乙肝疫苗。
⑵1个月月龄,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
⑶2个月月龄,接种(服)第一次脊髓灰质炎疫苗。
⑷3个月月龄,接种第二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第一次百白破疫苗。
⑸4个月月龄,接种第三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第二次百白破疫苗。
⑹5个月月龄,接种第三次百白破。
⑺6个月月龄,接种第三针乙肝疫苗。
⑻8个月月龄,接种麻疹疫苗。
⑼1.5~2岁,进行百白破加强接种。
⑽4岁,复服脊髓灰质炎疫苗。
⑾7岁,复种卡介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加强接种白破二联疫苗。
3.扩大的国家免疫规划方案
2007年国家扩大了计划免疫免费提供的疫苗种类,将原有的“五苗七病”基础上增加到15种传染病。新增了甲型肝炎疫苗、乙脑疫苗、流脑多糖疫苗、风疹疫苗、腮腺炎疫苗、钩体病疫苗、流行性出血热疫苗和炭疽疫苗。
1.接种的途径及剂量
不同的疫苗的接种途径、接种对象年龄及接种剂量有所不同。如果接种途径及剂量不当,不仅影响免疫效果,而且还会加重接种反应,甚至造成接种事故。因此在接种前应详细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
2.疫苗禁忌证
WHO规定具有以下情况者作为常规免疫的禁忌证:
⑴免疫缺陷、恶性疾病(肿瘤、白血病)及应用放射治疗或抗代谢药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不能使用活疫苗;
⑵接种对象正在患有发热或明显全身不适的急性疾病,应推迟接种;
⑶以往接种疫苗有严重的不良反应者,不应继续接种;
⑷有神经系统疾病的患儿,如癫痫、婴儿痉挛等,不应接种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
3.预防接种反应
生物制品对人体来说是一种异物,接种后可引起有益的免疫反应,但也可产生有害机体的不良反应或变态反应。主要有以下副反应:
⑴一般反应接种24小时内在接种局部出现红、肿、热、痛等炎性反应,有时可能同时伴有发热、头晕、恶心、腹泻等全身反应。这些一般属正常免疫反应,不需任何处理,1~2天内可消失。
⑵异常反应少数人在接种后出现并发症,如晕厥、过敏性休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过敏性皮炎、血管性水肿等。这些反应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其后果很严重,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
⑶偶合病与预防接种无关,只是因为在时间上的巧合而被误认为由疫苗接种引起。
我国计划免疫疫苗
我国计划免疫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接种这些疫苗,都是免费的。
【卡介苗——出生第一针】
接种卡介苗,可以增强宝宝对于结核病的抵抗力,预防严重结核病和结核性脑膜炎的发生。目前我国采用的是减毒活疫苗,安全有效。宝宝在出生后,就要及时接种卡介苗。
禁忌:
当新生儿患有高烧、严重急性症状、免疫不全、出生时伴有严重先天性疾病、低体重、严重湿疹以及可疑的结核病时,不应接种。
注意事项:
接种后在接种部位有红色结节,伴有痛痒感,结节会变成脓包或溃烂。此类现象属疫苗的正常反应,一般2-3个月自行愈合。
如果宝宝出生时没接种,可在2个月内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所卡介苗门诊或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计划免疫门诊补种。
【脊髓灰质炎疫苗——可以吃的疫苗】
脊髓灰质炎疫苗,简称脊灰糖丸,是一种减毒活疫苗,它是白色颗粒状糖丸。宝宝出生后按计划服用糖丸,可有效地预防脊髓灰质炎(即小儿麻痹症)。
注意事项:
1、婴儿服用糖丸时,可用冷开水溶解后送服。这个疫苗是活病毒制品,如果用热开水溶解,活疫苗会因温度过高而失去活性,吃了也没有作用,在宝宝体内不会产生抗体。
2、30分钟内不能吃热的东西(包括母乳)。
3、服用后如果因吐奶或呕吐等导致疫苗服用剂量不足,可重新补服。
【百白破疫苗——三联针】
百白破疫苗是将百日咳菌苗、白喉类毒素及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成,可以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接种对象是3个月以上宝宝。
百白破疫苗必须连续打三针,即3个月时注射第一针,以后每隔一个月注射一针。三针连续注射后,才会产生足够的抗体。
这些抗体只能维持一定的时间,不能终生免疫,所以在一段时期后还要打加强针。由于大年龄儿童或成人对百日咳菌苗的副反应较大,故7岁起加强用疫苗不再含有百日咳细菌成分,而改用白破二联制剂。
注意事项:
百白破疫苗接种后可能会引起局部硬结、发热等副反应,一般反应2~3天内消失。
接种后如果体温在38.5℃以上,可到医院就诊,进行对症治疗;局部红肿、硬结范围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应到医院就诊,进行对症治疗和定期观察,硬结尽量不予切开。
一旦发生发高热、局部硬结等症状较为严重的副反应,不要再注射百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
麻疹疫苗是一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反应小,抗体产生快,免疫持久性好。6个月以内宝宝由于有从母体获得的抗体,一般不会得麻疹。所以第一次接种应在宝宝满8个月,4岁时再复种。
【乙肝疫苗】
乙型肝炎在我国的发病率很高,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还是造成肝癌、肝硬化的主要原因,让宝宝接种乙肝疫苗是非常必要的。我国于2002年11月将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乙肝疫苗第一针应在宝宝出生24小时内及时接种。
纳入计划免疫管理的疫苗
纳入计划免疫管理的疫苗,所有的管理程序都和计划免疫内疫苗没有什么区别,所不同的是这些疫苗不是免费的。不过,在有些省市,如上海,把它们也纳入了计划免疫,所以也是不收费的。
【乙脑疫苗】
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接种对象为1岁以上的宝宝。由于流行性乙型脑炎在我国流行较广,目前我国已将此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程序之中,对所有健康宝宝均予以接种。疫苗注射应在乙脑流行季节前集中进行,如上海的乙脑疫苗安排在4-5月份接种。
【流脑疫苗】
国内目前应用的是用A群脑膜炎球菌荚膜多糖制成的疫苗,用于预防A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接种对象为3岁以上的宝宝。流脑疫苗一般也是安排在流行季节前集中注射,如上海是在11-12月份。
接种这两种疫苗,不用你操心,医院会通知你的。只是有些地区是免费的,有些地区是收费的。
计划免疫外疫苗
一种疫苗需要经过非常严格的检验程序,最终被证实安全有效后,才会推广使用。由于种种原因,有些疫苗暂时没有被纳入计划免疫,但
计划免疫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提高易感人群的有效接种以控制和最终消灭相应的传染病。而有效接种率的高低,取决于基层计划免疫工作人员辛勤扎实的工作;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日益增加,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无固定住所、难以管理。流动儿童又不能及时的免疫接种而影响计划免疫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对流动儿童的现状与对策探讨如下。
1.计划免疫流动儿童的定义
迮文远编著的《计划免疫学》对计划免疫流动儿童定义,是指“户口不在居住地,或户口在本地而人在外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儿童[1]”。本地将流动儿童的标准定为“凡外区县流入本地区但离开户口所在乡镇或出区境的儿童”,居住时间4个月以下的为短期流动,4个月以上的为长期流动。
2.现状
2.1部分家长对计划免疫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我县计划免疫自20世纪80年代开展以来,对控制相应传染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用疫苗可预防的白喉、脊髓灰质炎已先后基本消灭或控制,麻疹、百日咳、流脑等传染病年发病率由20纪60年代的600.03/10万降到1/10万以下。但由于受文化水平、生活条件等有关因素的影响,部分家长对此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家长只知道有病看病,而不知道无病预防。特别是流动儿童的家长多数忙于打工、经商、挣钱,对于孩子防病保健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部分流动儿童漏建卡、漏接种现象发生。2004年4月调查我县城区及部分乡镇的1999年4月1日~2004年3月31日出生的267名流动儿童,建卡167人,建卡率62.5%,建证139人,建证率52.1%,有效接种131人,有效接种率49.1%。
2.2宣传工作不到位和方法欠完善当今的家庭多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子女非常疼爱,这对计划免疫工作带来有利条件,目前的计划免疫宣传对当地户口的儿童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流动儿童家长的职业比较繁杂,大多无固定住所,或居住条件差,无法看到电视和收听广播的宣传,所以常规的宣传方式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2.3超生人员存在恐惧心理有些家长不顾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多在怀孕后离家出走,他们不仅居住分散,且经常更换居住地点,东藏西躲,孩子出生后不愿被外人知道,普遍存在恐惧心理,致使流动儿童数难以摸清,服务难到位,宣传工作难以见效。
2.4工作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由于基层卫生组织经费严重不足,报酬问题得不到落实,很难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些从事计划免疫工作人员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使一部分流动儿童未能及时建卡和免疫接种。
3.对策
流动人口是商品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生产的社会化、集团化程度越来越高,劳动力出现过剩。特别是农村耕地的减少,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一大批剩余劳动力纷纷走出家园寻找就业门路。于是跨地区、跨行业的各种劳动、商务应运而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人口流动。在这规模宏大的流动人潮中,也夹杂着不少儿童,成为计划免疫的流动儿童,据有关部门的分析,人口大流动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管理好流动儿童既是历史的要求,也是现实的需要。
3.1领导重视,狠抓落实每年应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年终考核指标。从行政上、业务上狠抓落实,促使各乡镇卫生院积极主动,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搜索流动儿童,减少免疫空白点。
3.2执行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动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凭计划免疫接种证入托、入学制度,依法加强辖区内管理。
3.3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与工商、公安、计划生育、交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职责。特别是大型土地招工或劳动输出,必须经过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3.4开设常年计划免疫接种门诊随时进行补卡、补种,在流动人口较多,儿童流动频繁的集镇、城乡结合部门开设学年计划免疫接种门诊,对流动儿童做到随到随建卡、及时接种。
3.5建立横向网络各县、各乡镇之间建立计划免疫横向网络,对流动儿童一旦发现,及时建卡和转卡、补种,并统一计划免疫转卡单,互通信息及时联系,像传染病疫情报告一样建立制度。
3.6广泛宣传,普及免疫知识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有针对性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标语、接种证等多种形式,多方位的反复开展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教育,仅儿童家长主动到卫生部门登记造册免疫接种,由现在的被动搜索变为主动上门要求免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