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从大学、中学、小学生的心理现状了解到,许多心理障碍、学习障碍等,大多数造成的原因与婴幼儿期教育引导有很大关系。为了能解决这些困扰社会的问题,幼儿教育工作者,在多家著名的幼教机构进行一线的试验和研究。跟踪了许多孩子近十年,掌握了儿童心理学、逻辑学、训练学、婴儿心理学、特殊儿童心理学、儿科、心理咨询、中医学等调研情况。收集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在优种、优孕、优生、优育、优教理论框架下,建立了比较完整的0--3岁教育教学计划和实用的育婴方法,系统跟踪300多名由胎儿教育开始到大学毕业的学生,通过科学手段培养出一批健康、快乐、综合能力较强的孩子,培训出一批有理论、有方法、勇于实践的教师。教育理论和方法突出了性格的培养,教育手段针对孩子大脑发育的和谐发展,培养出来的孩子身体强壮、性格开朗、动作灵活、活波能动、眼睛有神、表情丰富、语言准确流力、自理能力强。成为现代脑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
21世纪是人体科学、以人为本的世纪,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经济建设的飞快发展,广大父母对孩子早期教育非常重视。近年来,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迅猛发展,聘请育婴师(员)进行早期的科学喂养,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职业领域。前两年,炒作得热火朝天的“月嫂”行业,之后是一些高价家庭服务员、高级管家等等,不可否认,一部分“月嫂”、“高级管家”在工作中的尽心和努力,但其专业性运作和行业管理缺乏系统性。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科学知识匮乏、与用工方在工作内容上的矛盾,存在的问题难以调和。其从业人员大部分为自学人员,对婴幼儿教育缺乏完整的认知,教学内容也只是简单的幼儿园教育。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和教材,也呈现出理论基础薄弱,师资水平参差不齐,商业色彩过浓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正确的引导和管理。用国家职业标准去规范婴幼儿教育培训教学,理顺培训市场。目前全国各地方出现出很多早期教育机构,从事婴幼儿照料和教育的人员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社会需求量处于上升趋势。
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适时推出育婴师(员)国家职业标准
在这样一个社会需求的大背景环境下,为了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理顺中国早期教育市场,使婴幼儿父母真正了解早期教育的重要意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7月开始组织国内婴幼儿卫生保健、营养、教育、心理专家,制定了《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写了《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于2003年2月正式颁布。提出了科学育婴的理念和知识体系以及训练方法,突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从育婴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首次将从事0-3岁婴儿护理和教育的人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来认定,为了保证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全面推出国家育婴师(员)职业就业准入制度。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育婴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认证体系。
育婴教育是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和需求应运而生的新兴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地制定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程》、《考试题库》到教学方法、课件平台、考试鉴定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并形成规范的培训鉴定认证体系、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质量。通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可以使准备就业、择业的人员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使已经在职人员充实知识、提高技能和综合素质,在日益规范、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中实现个人价值,实现育婴职业社会化、服务职业化,促进中国早期教育市场的发展。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育婴员、育婴师和高级育婴师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均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和审定的人员有:丁宗一、万燕、王练、王书荃、王丽瑛、吴凤岗、杜丽蓉、张斌、张立中、陈英、陈蕾、陈学锋、胡红星。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北京华夏汇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3年1月23日起施行。
六、本职业在2005年起开始在北京培训,由北京金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担相应培训工作。
1、职业名称:育婴员
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感;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动作协调、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7、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80标准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育婴员、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40平方米和相关育婴设备(婴儿床、洗涤用具、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玩具、图书、挂图、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
8、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鉴定方式:本职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采取抽签方式,每人操作四个工作内容。
(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实际操作训练场地。
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育婴员职业道德与修养
①热爱儿童,尊重儿童。②爱岗敬业,优质服务。③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育婴员工作守则
基础知识
(1)0—3岁婴儿解剖及生理发育特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运动系统、神经系统、感觉系统
(2)0—3岁婴儿心理发展特点:感知觉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注意特性、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意识、情绪与情感、意志力、气质特征、言语能力
(3)0—3岁婴儿营养:热能、营养素的基本知识、营养需要、膳食评价与营养行为
(4)0—3岁婴儿教育:教育意义、教育特点与内容、教育原则与方法
(5)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宪法的相关知识、母婴保健法的相关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知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相关知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知识、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育婴员
一、生活照料
(一)饮食
技能要求
1.能够进行母乳喂养指导
2.能够正确冲调奶粉
3.能够正确准备用具和喂哺婴儿
4.能够制作泥糊状食品并正确喂食
5.能够正确选择、搭配、制作固体食物
一、服务对象的区别
月嫂:为产褥期妈妈和新生儿提供照护的家庭服务人员
产褥期妈妈:产后6周之内的产妇
新生儿期:自出生后脐带结扎起至生后28天止
母婴保健师:为待产、哺乳期女性及婴儿提供照护及保健服务的家庭服务人员
哺乳期: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从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婴儿:出生后到满一周岁之前为婴儿期,此期小儿称为婴儿
育婴师:主要从事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一般是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
总而言之,月嫂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产褥期妈妈和新生儿;母婴保健师服务对象主要是待产、哺乳期女性及婴儿;育婴师服务对象主要是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
二、服务重点的区别
1、月嫂服务主要是对产褥期妈妈和新生儿的生活照护,偏重于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护。
2、母婴保健师服务主要是为待产、哺乳期女性及婴儿提供生活保健、生理保健、心理保健、卫生保健、医卫预防保健,偏重于保健,各项技能会向保健的角度延伸。比如宝宝的喂养从保健角度会提倡母乳喂养,宝宝的运动从保健的角度会注重宝宝强身健体,增长益智的一系列手法。
3、育婴师主要是为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和早期教育,和母婴保健师对应不同的阶段,不包含孕产妇的照料和护理
三、技能要求的区别
1、月嫂主要是掌握基本的新生儿照护,产褥期妈妈照护等方面的技能,沿袭了部分传统习惯。
2、母婴保健师主要掌握婴儿和待产、哺乳期女性的生活、生理、心理、卫生、医卫预防等技能,具备孕期指导、产后恢复等、婴儿运动、早期智力开发等技能。
3、育婴师主要掌握婴幼儿的养、护、教,包括饮食、饮水、睡眠、二便、三浴、卫生、生长检测、动作技能训练、智力开发、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个性化教学等等
四、是否承担指导功能
母婴保健师和育婴师需要指导客户及其家属掌握正确的保健方法和育婴方法,传播正确的育婴观念,母婴保健师居家服务过程中要不断指导家人,月嫂没有承担此功能。
五、薪酬待遇的区别
母婴保健师待遇高于月嫂,级别越高差距越明显。育婴师薪酬灵活,各个省份时间和待遇差别较大。
育婴师是用现代教育观念和科学方法对0-3岁婴儿进行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专业人员,0-3岁是人一生中身体和大脑发育最迅速的时期,每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聪明、健康,所以育婴师这个职业应运而生。
在宝宝出生0个月就可以找育婴师了,因为有育婴师的指导,宝宝的成长环境会更健康,比如妈妈的胎教很重要,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都是育婴师的服务范围,要让孩子能够赢在起跑线上,最好就是找一个专业的育婴师来培养宝宝的各个方面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