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一女子举牌控诉,呼吁“将熬夜衰老列入工伤范畴”。该女子穿着光鲜靓丽,但容颜憔悴衰老。据了解,该女子今年25岁,因公司经常熬夜加班,容颜加速衰老,导致爱情事业双失意。她愤愤不平当街控诉,呼吁“衰老算工伤”。其举动引来众人围观,图片传到网上后,网友也加入“衰老是否算工伤”的辩论大战。
据智联招聘日前发布的《2015年白领8小时生存质量调查》结果,三成白领每周加班时间超过5小时,勤劳的济南白领更是超出全国平均水平,每周加班超8小时!但社保部门看来,熬夜衰老不符合工伤三原则。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aoye/)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31条。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臵轮椅等辅助器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臵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参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处理: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停工留薪的时间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单位和工伤职工)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标准:
(1)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
(3)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30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按照第33的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臵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第32条的规定配臵,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小编精心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