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位未婚时做过4次人流,目前已为人妻的A太太,婚后2年多了也没有怀上孕,于是,来到生殖医学门诊检查身体。经查后未发现男方有什么问题,建议进行妇科检查,结果发现由于子宫内膜破坏太严重,加之双侧输卵管均完全阻塞,医生诊断说她已无法再生育了。此时的她已泪流满面。
不禁要问:这是谁的过错?又是谁的责任?!
有一位记者从上海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得知,1997年上海地区的已婚人流率为5%左右,而未婚人流率却高达10.52%,几乎是前者的两倍多。当问及多次人流的她们为何不采取避孕措施时,大多数回答竟是:"总想没那么巧,偏偏倒霉,又给碰上了!"。看来这还真不是个小问题,因为,也就是说,每10个未婚育龄的上海女性中,就有一位做过人流。为此事上海市计生委专门成立了"降低人流对策研究"课题组。
从个人角度来说,由于人流本身对今后的正常生育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未婚女青年的心理也会造成不良后果。特别是多次人流后,往往会导致续发性不孕,从而遭致终生遗憾。另外,人流次数过多,也会损伤身体,甚至引起慢性妇科疾病,让你天天离不开服药或看医生。
从社会角度来看,性知识和避孕知识有待更广泛的普及。
首先,是性观念开放却不懂避孕。在记者对未婚同居者到底懂得多少避孕知识的问卷中,有27%的人回答:"不知道怎样避孕";20%的人"没有料到以及不知道怎样会怀孕";25%的人"在发生性关系时身边无避孕药具,或来不及使用"。而且,在发生性关系后,90%的人都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其根本原因在于她们从不知道有这类药。更为严重的是,有近30%的人对人流可能引起的妇科疾病和严重并发症一无所知,以至于有些不到20岁的孩子,便创下了人流4、5次的纪录。因此,不管是家长还是社会,都有必要对避孕知识加以适当宣传。
其次,是性教育的问题。由于没有统一的教育,许多人的"性"知识都来自一些地摊小报,或黄色书刊。有些甚至是通过自己的想象、猜测,无师自通的。可想而知,这样得来的性知识能有多少是正常的?虽然,近年来性教育已有了广泛的政府行为,但是由于受到处于传统文化教育中"性是低贱的,见不得人的。"观念影响,性教育的"透明度"还远远不够。现在再也不是纸上谈兵的时候了。有些国外的性教育方法就可以采纳。
再次,是避孕药具购买和发放的问题。一则避孕药具的购买应是自由进行的,千万不要象早些年那样,买个避孕套或避孕药还要开单位的证明;二则不要象有些地方或有些商店那样,本来很便宜的东西,却以成倍甚至十几倍的价格来零售。这样都会影响未婚男女的使用机会,是十分不妥的。
作为人流者本人,及整个社会,对这个问题都必须加以重视,千万别把婚前人流当"儿戏"。
新洲区人口计生委对外正式公布一起非法终止妊娠案:该区一家医院妇产科医生姜某退休后没有“休息”,而是非法给孕妇“打胎”打下女婴。新洲区人民法院判决其犯有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姜某现年58岁,是新洲邾城街一家医院妇产科退休医生。2011年3月,该区旧街街一农村孕妇王某,在怀孕5个多月时孕情消失。群众举报后,新洲区人口计生委迅速开展调查,孕妇王某承认做了胎儿性别鉴定,得知自己怀的是女婴后,通过熟人找来姜某,并接受引产手术。王某家属支付姜某“手术费”3600元。
宫外孕 湿疹 怀孕的表现 手足口病症状 宝宝感冒流鼻涕怎么办 孕中期注意事项 怀孕吃什么好 盆腔炎有什么症状 怀孕三个月胎儿图 经新洲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专班进一步深入调查了解到,20(m.tulaoshi.com)10年12月至2011年6月期间,退休的姜某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还擅自为新洲区三店街农村孕妇刘某、麻城市龟山镇孕妇杨某等人进行了同样的非法终止妊娠手术,打下女婴,前后三例手术共非法获利6100元。
去年6月,姜某涉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警方抓获并刑拘。
新洲区法院审理认为,无医生执业资格的姜某擅自为他人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进行非法获利,情节严重,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第2款规定,姜某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审遂作出上述判决。
从媳妇生下女儿时起,婆婆就一直给她灌输“传宗接代”的思想,要她再生。没想到15年了,媳妇怀孕8次,连人工授精都用上了,却均因为是女孩而打掉。昨日,心力交瘁的赵女士来到市妇联进行法律咨询。
据赵女士介绍,她与丈夫秦某都是新洲农村人,经自由恋爱后结婚。秦某兄弟两个,他排行老二。公公早年因病去世,家里大小事情都由强势的婆婆说了算。婆婆一直以生了两个儿子为傲,且“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之前,因为大儿媳妇生下女儿后不肯再生,婆婆就硬生生地将大儿子夫妻俩“拆散”。
由于有“前车之鉴”,赵女士在女儿降生后,从第二年后就开始准备怀“二胎”,但每次一查,怀的都是女儿,于是她便陷入了“怀了打”、“打了再怀”的恶性循环。到现在,15年过去了,赵女士的女儿即将初中毕业,儿子还没影,今年她已近40岁,几个月前,通过人工授精又怀上一胎,但不久便流产。
眼看媳妇这么多年都“不成功”,婆婆开始怀疑赵女士“是否还能生?”丈夫秦某告诉她,婆婆已经物色好几位女子安排他们“相亲”,想碰到合适的就让秦某离婚,秦某并未答应。
市妇联权益部法律专家表示,非医学需要进行婴儿性别鉴定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赵女士不该为了迎合婆婆的封建思想而摧残自己的身体。如果婆婆以赵女士“生不出儿子”为由让秦某去起诉离婚,依据《婚姻法》规定,法院一般不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