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不可与红薯、南瓜、蜂蜜、橙子、梨、石榴、西红柿、香瓜、花生、蜗牛、芹菜、柿子、兔肉、荆芥、茄子同食,有导致食物中毒的危险;吃螃蟹不可饮用冷饮,会导致腹泻。
1、吃螃蟹后勿吃柿子:从食物药性看,柿蟹皆为寒性,二者同食,寒凉伤脾胃,体质虚寒者尤应忌之;柿中含鞣酸,蟹内富含蛋白,二者相遇,凝固生成鞣酸蛋白,不易消化且妨碍消化功能,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会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
2、吃螃蟹后勿饮茶:吃螃蟹的时候,最佳的饮料是温黄酒,吃螃蟹前后最好不要饮茶。因为蟹脚、蟹腮中不免带有一点细菌,喝酒饮醋可以杀死它们,我们的胃液也有一定的杀菌能力,但喝茶水之后,会将胃液冲淡,杀菌效果就大打折扣;并且茶水和柿子一样,也含有鞣酸,同食会引起肠胃不适。故吃螃蟹时和吃螃蟹后一小时内忌饮茶水。
3、吃螃蟹后勿吃花生:花生性味甘平,脂肪含量达45%,油腻之物遇冷利之物易致腹泻,故螃蟹不宜与花生同食,肠胃虚弱者尤应忌之。
4、吃螃蟹后勿吃冷饮:冷饮冰水、冰激凌等冷饮属寒凉之物,使肠胃温度降低,与蟹同食,必致腹泻。故不能与蟹同食,食蟹后也不能即食冷饮。
5、吃螃蟹后勿吃泥鳅:据《本草纲目》记载:“泥鳅甘平无毒,能暖中意气,治消咳利水,阳事不起。”可见其性温补。而蟹性冷利,功能与此相反故二者不宜同吃。
6、羊肉:羊肉性味甘热,而螃蟹性寒,二者同食后不仅大大减低了羊肉的温补作用,且有碍脾胃,对于素有阳虚或脾虚的患者,极易因此而引起脾胃功能失常,进而影响人体的元气;
7、吃螃蟹后勿吃梨:梨味甘性寒,蟹也性寒,二者同食,易伤人肠胃。
8、吃螃蟹后勿吃香瓜:香瓜即甜瓜,性甘寒而滑利,能除热通便。与蟹同食,有损于肠胃,易致腹泻。
因为蟹肠胃里寄生有许多病菌,如果不新鲜和未煮熟时,病菌就会穿过肠子蔓延至整个肌体,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上吐下泻的症状。
如果患者上吐下泻不止,引起人体失水过多,造成酸碱失调或虚脱,甚至会出现生命危险。一旦发生中毒,首先要让患者将进食的蟹肉全部吐出,最好的办法是催吐法。可采用手指伸入咽部压舌根诱吐,吐尽为止。
如是重症,上法多无大效,必须急送医院抢救治疗,不得延误。
孕妇处于特殊时期,如果吃了螃蟹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去医院诊治。
海鲜中含有高蛋白,以及丰富的钙和锌,对胎儿和孕妇本身都有非常有利的作用。孕妇适当吃一些鱼类、虾类的海鲜,对优生非常有益,另外吃一些海产品,如海带、紫菜等也能补充微量元素。但是,孕妇不宜吃螃蟹、金枪鱼、甲鱼等。
1、金枪鱼、剑鱼、鲨鱼、旗鱼、瓦鱼、大西洋马鲛等汞含量超标的海鱼,孕妇最好不要吃,以防止海洋生物携带的汞毒素危害胎儿神经系统发育。
2、甲鱼:甲鱼又称鳖,味道鲜美,营养价值极高,含有丰富优质的动物蛋白质,但是甲鱼性寒,有较强的痛经活络、散淤的作用,而且容易刺激子宫收缩,容易引起流产。
3、螃蟹:蟹属于寒性食物,一次进食过多的话,容易导致腹泻或过敏症状,对于孕妇来说,孕期不宜吃螃蟹,尤其不宜吃蟹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