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近年来接受最多的签证之一,申请人的主要条件是必须是中国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门的经理,如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等)。只要这些人员在申请L-1签证之时,已在中国公司内部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开始在美国做生意,即可开始办理L-1的申请。
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上述两种公司人员均可依法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1、确定签证意向,美国律师初步审核申请者条件后确定正式受理;
2、申请者按照美国L1签证申请要求提供真实合法的相关资料;
3、专业会计师为申请者撰写“商业计划书”,作为申请者申请L1签证的重要法律文件;
4、准备好所有申请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国内母公司向美国银行汇入子公司启动资金。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qzh/)5丶向美国移民局正式递交申请;
6、移民局审核通过后发批准通知函;
7、做好前往所属美国驻中国领馆签证处接受面试的准备,办理签证。
8、申请获批后,申请者配偶及21周岁以下的子女可立即申请赴美陪同签证,全家享受美国相应免费教育及其它社会福利。
9、申请者须在到达美国的10日内到当地政府相关机构报到备案,子公司尽快开展商业活动,确保公司及商业项目合法运营,一年期满可按照美国移民法律要求申请美国绿卡或者申请L1延期直至7年之久。
10、到达美国一年后,可申请永久绿卡。
1、L1签证申请时间:3个半月左右
2、L1签证延期:L1取得后到期前一个月申请延期
3、L1签证转绿卡:L1签证延期成功后3-6个月内递交绿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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