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性的原则
要达成同一性,实现VI设计的标准化导向,必须采用简化,统一、系列、组合、通用等手法对企业形象进行综合的整形。
①简化:对设计内容进行提炼,使组织系统在满足推广需要前提下尽可能条理清晰,层次简明,优化系统结构。如VI系统中,构成元素的组合结构必须化繁为简,有利于标准的施行。
②统一:为了使信息传递具有一致性和便于社会大众接受,应该把品牌和企业形象不统一的因素加以调整。品牌、企业名称、商标名称应尽可能地统一,给人以唯一的视听印象。如北京牛栏山酒厂出品的华灯牌子北京醇酒,厂名、商标、品名极不统一,在中央广播电台播出广告时很难让人一下记住,如把三者统一,信息单纯集中,其传播效果会大大提升。
③系列:对设计对象组合要素的参数、形式、尺寸、结构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规划。如对企业形象战略中的广告、包装系统等进行系列化的处理,使其具有家族式的特征,鲜明的识别感。
④组合:将设计基本要素组合成通用较强的单元,如在VI基础系统中将标志、标准字或象征图形、企业造型等组合成不同的形式单元,可灵活运用于不同的应用系统,也可以规定一些禁止组合规范,以保证传播的同一性。
⑤通用:即指设计上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性。如标志不会因缩小、放大产生视觉上的偏差,线条之间的比例必须适度,如果太密缩小后就会并为一片,要保证大到户外广告,小到名片均有良好的识别效果。
民族性的原则
企业形象的塑造与传播应该依据不同的民族文化,美、日等许多企业的崛起和成功,民族文化是其根本的驱动力。美国企业文化研究专家秋尔和肯尼迪指出:“一个强大的文化几乎是美国企业持续成功的驱动力。”驰名于世的“麦当劳”和“肯德基”独具特色的企业形象,展现的就是美国生活方式的快餐文化。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visheji/)塑造能跻身于世界之林的中国企业形象,必须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优势,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有许多我们值得吸收的精华,有助于我们创造中华民族特色的企业形象。
有效性的原则
有效性是指企业经策划与设计的VI计划能得以有效地推行运用,VI是解决问题学,不是企业的装扮物,因此能够操作和便于操作,其可操作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企业VI计划要具有效性,能够有效地发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作用,首先在其策划设计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企业的市场营销的地位,在推行企业形象战略时确立准确的形象定位,然后以此定位进行发展规划。在这点上协助企业导入VI计划的机构或个人负有重要的职责,一切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迎合企业领导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心态。笔者在协助产品在市场信息上刚有较好走势但实力并不雄厚的一家企业导入VI计划时,第二次接触时该企业领导人即提出要在五年进入全国100家企业前几名等过于盲目乐观的规划与想法。如果适合满足企业家这种不正常心态,来构建成企业形象战略的架构,其有效性将要大打问号。事实上一年之后该企业由于营销上的失误全面跌入了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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