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如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在接受定金后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有些购房者在交付定金时未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最好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定金保证协议,至少也应在定金收据上注明口头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房时,开发商发了一份盖了章的"承诺书",保证过期不办分户产权金额退款,这份"承诺书"是否有效?此"承诺书"应视为购房合同(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分户产权,购房户可依据"承诺书"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如开发商不履行承诺,购房户可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主要注意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交钱时要签一式六份的购房合同、然后要去工商局备案、开发商的定金都是按房款的比例来收的、您交了定金以后要开正规发票、正规发票开好、合同再去工商局备案、此房就是您的了、不需要公证、假如钱在规定时间您没有付清就按合同规定您就违约了、房子开发商可以继续出售。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
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现在开发的住宅区地面一般不会存在坎坷不平的情况,地势的倾斜是较常见的。倾斜较严重的地势从风水学角度看蕴涵了破败和风险的信息。具体说就是出门下坡的地势会使你的钱财如流水般倾泄出去,就象在斜坡上放一个圆球,天然就有向下的趋势,这叫做有财难留。出门上坡也不好,古人的说法叫“伤丁”,就是损伤人口的意思。所以,坎坷不平、倾斜严重的地方是不宜选择的。
臭盘也是购房者不能忽视的。高房价时代,大家都变得不那么理智,炒作的效果和盲目的轻信中说不定一不留神就买了个臭名昭著的项目,到时纠纷烦人不说,住也住得揪心。
我们常说风和日丽,窗明几净。良好的采光不仅有利身体健康,而且从心理上也会给人产生明快舒适的感觉。阴暗潮湿的环境是令人不愉快的。假如你选择的住宅南方近处有非常高大的建筑物,那势必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长期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会感到压抑、烦躁。最终导致事业和身体 的每况愈下。
有人说:置业买房,治安问题是首位。影响楼盘当前价值以及升值潜力的诸多因素中,治安毋庸置疑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据了解,某楼盘在一处很偏僻的角落,东面和南面是一排破破烂烂的民房,西面是厂房。整栋楼只有一条出路,一条南北的小路,而且边上停满了黑车,通行非常拥挤,治安情况很不乐观。大家买房都是想要拥有一个安稳的住所,此类楼盘连最基本的安全问题都得不到保障,怎能置业于此。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maifang/)选购住宅前,最好先到你所考察的住宅区体验一下,如果第一感觉是风柔气聚,场和气润,那便说明这个地方的环境是良性的,适合你的。“风”是衡量风水优劣的一个重要参数,“气乘风则散”,说明太疾厉的风是可以把环境场中的“气”给散掉的。所以当发现你所考察的地方风大、急、刚、厉时,那便首先考虑放弃它。因为不管多旺的气也能被风给坏掉的。理想的风态应该是清风徐来、吹面不寒、撩绕有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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