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Emphasis)亦即「强调」或「重点设计」。虽然设计中注重统一的原则,但是过分统一的结果,往往使设计趋于平淡,最好能使某一部分特别醒目,以造成设计上的趣味中心。这种重点的设计,可以利用色彩的对照(如黑色洋装系上红色腰带)、质料的搭配(如毛呢大衣配以毛皮领子)、线条的安排(如洋装上自领口至底边的开口)、剪裁的特色(如肩轭布及公主线的设计),及饰物的使用(如黑色丝绒旗袍上配戴金色项链)等达成。但是上述强调的方法,不宜数法同时并用,强调的部位也不能过多,并应选择穿者身体上美好的部分,做为强调的中心。
平衡(Balance)使设计具有稳定、静止的感觉时,即是符合平衡的原则。平衡可分对称的平衡,及非对称的平衡两种。前者是以人体中心为想象线,左右两部分完全相同。这种款式的服装,有端正、庄严的感觉,但是较为呆板。后者是感觉上的平衡,也就是衣服左右部分设计虽不一样,但有平稳的感觉,常以斜线设计(如旗袍之前襟)达成目的。此种设计予人的感觉是优雅、柔顺。此外,亦须注意服装上身与下身的平衡,勿使有过分的上重下轻,或下重上轻的感觉。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fzsj/)比例(Proportion)是指服装各部分间大小的分配,看来合宜适当,例如口袋与衣身大小的关系、衣领的宽窄等都应适当。「黄金分割」的比例,多适用于衣服上的设计。此外,对于饰物、附件等的大小比例,亦须重视。
韵律(Rhythm)指规律的反复,而产生柔和的动感。如色彩由深而浅,形状由大而小等渐层的韵律,线条、色彩等具规则性重复的反复的韵律,以及衣物上的飘带等飘垂的韵律,都是设计上常用的手法。
服装设计师(或时装设计师,或时尚设计师)是负责设计时装以至成衣的设计师。时尚设计师的名称是由英文的FashionDesigner翻译而来。设计师的本质是富於创造性。他最重要的工作是构思。有的设计师又会画又会做,如巴黎的拉格费尔德;有的设计师会做不会画,如夏奈尔;有的设计师会画不会做,如纽约的比尔·布拉斯;有的设计师不会画不会做,如派瑞·埃立斯;有的设计师会画会做但既不画又不做,如丽兹·克莱本。但他们都善於构思和创新。构思和创新是一切艺术家和设计师的共性。
现在的时装趋势中,服装设计师经常跨领域设计了其他相关产品,而其他产品类别的设计师也有可能同时进入了服装设计,所以此类别开放广度,可列入了时装、服装,鞋类,服饰配件与剧场服饰等设计范围,也可详细称之为时尚与服装设计师。更多请查看:清纯白裙服装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