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于2014 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3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网点及网上直销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
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shoujiruanjian/)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份额 = / 1.00元
其中:认购份额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多笔认购时,按上述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4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shoujiruanjian/)认购份额=/1.00 = 100,004.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100,004.00份基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