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呢? 美的事物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呢?
我们根据人类美感的共通性可以定出十个美的原则:连续、渐变、对称、对比、比例、平衡、调和、律动、统一、完整。
在讨论美的原则之前,必须先了解「单位形」的意义。单位形是在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合中最基本的单位元素。单位形可以单独重复排列,或组成「单位形组合」,再以「单位形组合」为基础,作有规律的反复排列。下列图例说明以一个「单位形」配置构成八种「单位形组合」。以一个「单位形」配置构成八种「单位形组合」图例 每一个「单位形组合」又可以重复以线状﹝又称二方连续﹞、面状﹝又称四方连续﹞、环状、放射状、镜照式的方式发展成复杂有趣的平面构图。下图是以环状发展构成的平面构图。
以环状发展构成的平面构图
﹝一﹞连续
「连续」是一种没有开始、没有终结、没有边缘的严谨性秩序排列,它祇是反复的一种特殊情形,因此有规律的反复并不一定能产生连续。「连续」是无限地扩张,它可超越任何架框限制。「连续」包括「二方连续」和「四方连续」。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webkaifa/)「二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或上下作反复的规律式排列。它可作直线方向、曲折式、波浪式的方向延申。
「四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也向上下延申的现象,可产生四方连续的图形。由二方连续造成的线条加上左右上下反复的排列,是创作四方连续图形的方法之一。
﹝二﹞渐变
「渐变」就是逐渐的改变,其有一定的秩序与规律。「渐变」除形状渐变外,尚有「大小渐变」、「色彩渐变」、「位置渐变」和「方向渐变」等等,均可单独或混合运用。任何构成元素之渐变,都有其开始与终结,或由一方开始,经渐变又回复原来的循环现象。例如形状渐变,可从某一形状开始,逐渐变化成为另一形状,或由另一形状又逐步回复到某一形状。无论是开始或终结,在渐变的设计中均可成为设计上的焦点,且在开始与终结的整个重复过程中,均会造成节奏感。渐变形成的方式可由上而下、由左而右、或由中央发射、或作多元化的发展。
渐变的表现形式包括: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webkaifa/)﹝1﹞自然形象之渐变、﹝2﹞形状之渐变、﹝3﹞大小之渐变、﹝4﹞位置之渐变、 ﹝5﹞方向之渐变、﹝6﹞色彩之渐变。
﹝三﹞对称
视觉上,以一个点或一条线为基准,上下或左右看起来相等的形体,称为「对称」。「对称」具有相称、均齐、均整的意思。左右对称的形体向来都被认为是安定且具有机能的。
「对称」的表现形式包括:
﹝1﹞线对称、﹝2﹞点对称、﹝3﹞感觉对称。
通常对称的图形具有单纯简洁的美感,以及静态的安定感,但易流于单调、呆板。一般来说,单纯的对称图形具有大方、强力的性格;细密的对称图形则能增加作品的充实感。许多商品设计即运用此特性而设计。
﹝四﹞对比
将相对的要素配置一起,相互比较,以形成二种抗拒的紧张状态,称为「对比」。这种造成相对排斥性质的要素,即一般所谓的「对比要素」。
「对比要素」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举凡造形、色彩、质感、方向、面积等均属之。圆形、三角形、方形是属于造形的对比,例如红砖、金砖两者具有相同的造形,而其质感因明显的不同,具有对比的性质。对比现象的强弱与否,端赖对比要素的配置关系而定。一般而言,不同的要素结合在一起,彼此刺激,会产生对比的现象,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大者更大、小者愈小。亦即经由对比的关系可以增强个别要素所具有的特性。
「对比」的表现形式包括:
﹝1﹞线形的对比、﹝2﹞形状的对比、﹝3﹞份量的对比、﹝4﹞明度的对比、 ﹝5﹞彩度的对比、﹝6﹞色相的对比
﹝7﹞质地的对比、﹝8﹞动态的对比、 ﹝9﹞位置的对比、﹝10﹞其它的对比。
﹝五﹞比例
在造型上所谓的「比例」乃是指长度或面积等属于量度之间的一种比率,它描述的是部份与部份;或部份与全体之间的关系。
在人类的历史中,「比例」一直是被运用在建筑、家俱、工艺以及绘画上。尤其是希腊、罗马的建筑中「比例」被当是一种美的表征。除了建筑之外,有几个理想的比例,古代的学者就把它公式化,而作为设计的基本原理,以便求得统一与变化。其中最基本并且最重要的比例就是「黄金比例」。
古希腊人把「黄金比例」认为是最完美的比例而活用时造型中。它的基本方法是把一条线分割成大小两段,小线段与大线段之长度比等于大线段与全部线段之长度比。这种比例分割方法就是「黄金比例」。
﹝六﹞平衡
「平衡」是指两个力量相互保持的意思,也就是说把两种以上的构成要素,互相均匀地配置在一个基础的支点上,以保持力学上的平衡而达到安定的状态。
在造形的秩序中,「平衡」是极重要的一项。由于造形的作品,并不是真正讲究实际的重量关系,所以「平衡」一词,在平面造形的世界中,应当是属于视觉的平衡。这和力学的平衡、数学的平衡以及其它学科中所讲的「平均」是不一样的。
对「平衡」来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