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始学习到使用ASP到现在也写了不少程序了,最令人头痛的是写数据分页,每次都是由于几个变量名或几个参数的不同,因而需要每次都写哪一段冗长而又繁杂的分页代码,代码长了使得程序的可读性变差,容易出差,调试半天也找不出错在哪里,所以慢慢的我开始使用一些网上的提供的分页函数或分页类。的确省事不少,但是通常的函数和类的做法都是就数据显示部分也封装了起来,每次为了达到自己需要的显求效果要去改动函数或者类的本身,所以使用起来也不是怎么方便,自己写的分页改起来已经够复杂了,更不要说别人的了。 所以趁昨天有空自己写了一个分页的类,自我感觉良好(不要用鸡蛋砸我),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谈不上经验,感想吧)。在这里我也不想说分页的原理了,反正大家都懂,要我往深入的谈我也不会。呵呵。
一、创建分页类的目标
在写之前,我曾想过,我究竟要写怎么样一个类,回想起以前写分页过程的时候,最烦的莫过于每次都要写哪一段复杂的分页代码,最大的烦恼每次都是仅仅几个变量名的不同。所以第一个要实现的就是要把这个封装起来,第二个就是要把分页的导航条也封装起来,第三个,不习惯哪些把数据显示部分也封装起来的方法,这不是方便编程,对与哪些对显示效果每次都不同的用户来说,比自己写分页还要麻烦。所以我的目地就是对RecordSet进行一些简单的封装。
二、创建过程
所以我写的第一个属性,就是返一个经过处理的RecordSe
这个属性的作用是更据指定RecordSet 的当前面,并到指针指向当前页的第一条记录,这个应该就是整个类的完成分页的核心了,当然,其中的一些参数是靠其它的属性来获取,所以这里顺便介绍一个这个类所要的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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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几个是在使用类的过程必需要指定的参数,曾经我在写属性的时候对每个传入的参数加上IsObject(obj_conn)等判断,为的是类的健壮,但是后来想来想去,这个对与ASP来说没有必要,不加还能加快点速度,至于为什么这样,我想各位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发现,加还不如不加。这也是我经过了思想斗争以后才去掉了,只保留了一些必要的验证。
一个参数就是当前页的获得,在程序中我用int_curpage来标识,这个的话放在类的创建过程中获得在好也没有了
到这里这个类分的功能基本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