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非官方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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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U 通用公共授权第二版, 1991年6月著作权所有 (C) 1989,199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59 Temple Place, Suite 330, Boston, MA 02111-1307 USA允许每个人复制和发布本授权文件的完整副本,但不允许对它进行任何修改。导言大多数软件授权声明是设计用以剥夺您共享与修改软件的自由。相反地,GNU通用公共授权力图保证您分享与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确保软件对所有的使用者都是自由的。通用公共授权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以及任何作者指定使用本授权的其他软件。(有些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则适用GNU函式库通用公共授权规定。)您也可以让您的软件适用本授权规定。当我们在谈论自由软件时,我们所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我们的通用公共授权是设计用以确保使您拥有发布自由软件备份的自由(以及您可以决定此一服务是否收费),确保您能收到源码或者在您需要时能得到它,确保您能变更软件或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软件;并且确保您知道您可以做上述的这些事情。为了保障您的权利,我们需要作出限制:禁止任何人否认您上述的权利,或者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如果您发布软件的副本,或者对之加以修改,这些限制就转化成为您的责任。例如,假如您发布此类程序的副本,无论是免费或收取费用,您必须将您所享有的一切权利给予收受者。您也必须确保他们也能收到或得到原始程序码。而且您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的內容,使他们知到他们所享有的权利。我们采取两项措施來保护您的权利:(1)以著作权保护软件,以及(2)提供您本授权,赋与您复制、发布并且/或者修改软件的法律许可。同时,为了保护作者与我们(按:指自由软件基金会),我们想要确定每个人都明白,自由软件是沒有担保责任的。如果软件被他人修改并加以传播,我们需要其收受者知道,他们所得到的并非原始版本,因此由他人所引出的任何问题对原作者的声誉将不会有任何的影响。最后,所有自由软件不断地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我们希望能避免自由软件的再发布者以个人名义取得专利授权而使程序专有化的风险。为了防止上述的情事发生,我们在此明确声明:任何专利都必须为了每个人的自由使用而核准,否则就不应授与专利。以下是有关复制、发布及修改的明确条款及条件。复制、发布与修改的条款与条件0.凡著作权人在其程序或其他著作中声明,该程序或著作会在通用公共授权条款下发布,本授权对其均有适用。以下所称的"程序",是指任何一种适用通用公共授权的程序或著作;并且一个"基于本程序的著作",则指本程序或任何基于著作权法所产生的衍生著作,换言之,是指包含本程序全部或一部的著作,不论是完整的或经过修改的程序,以及(或)翻译成其他语言的程序(以下"修改"一词包括但不限于翻译行为在內)。被授权人则称为"您"。本授权不适用于复制、发布与修改以外的行为;这些行为不在本授权范围内。执行本程序的行为并不受限制,而本程序的输出只有在其內容构成基于本程序所生的著作(而非只是因为执行本程序所造成)时,始受本授权拘束。至于程序的输出內容是否构成本程序的衍生著作,则取决于本程序的具体用途。1.您可以对所收受的本程序源代码,无论以何种媒介,复制与发布其完整的复制物,然而您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以显著及适当的方式在每一份复制物上发布适当的著作权标示及无担保声明;维持所有有关本授权以及无担保声明的原貌;并将本授权的副本连同本程序一起交付予其他任何一位本程序的收受者。您可以对让与复制物的实际行为收取一定的费用,您也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提供担保以作为对价的交换。2. 您可以修改本程序的一个或数个复制物或者本程序的任何部份,以此形成基于本程序所生的著作,并依前述第一条规定,复制与发布此一修改过的程序或著作,但您必须符合以下要件:(a) 您必须在所修改的挡案上附加显著的标示,阐明您修改过这些挡案,以及修改日期。(b) 您必须就您所发布或发行的著作,无论是包含本程序全部或一部的著作,或者是自本程序或其任何部份所衍生的著作,整体授权所有第三人依本授权规定使用,且不得因此项授权行为而收取任何费用。(c)若经过修改的程序在执行时通常以交互方式读取命令时,您必须在最常被使用的方式下,于开始进入这种交互式使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