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如何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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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制度。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是股指期货参与者履行其合约责任的财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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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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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可以持有的、按照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量。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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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会员或者客户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报告标准的,应当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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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平仓制度。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对会员、客户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能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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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减仓制度。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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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m.tulaoshi.com/lcxzs/)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交易所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结算担保金分为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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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制度。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者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以上股指期货如何控制风险经验为个人对制度的解读和理解,具体标准请参阅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